首先,激励我写这篇评论的原因是:有些观影者的影评说这部电影草草了事!
小学生都知道开头和结尾重要,结尾对电影主题没有一丝升华,,,,,我不这么认为,恰恰我觉得这部电影最后的几分钟特别扣题,而且是连环扣,一个明扣,一个暗扣。
n个有可能成为共犯的瞬间。
主题,顾名思义:共犯。
贯穿整部电影的灵魂台词就是:结束之前还不是结束。
看到结尾可能会有短暂的停顿,但细细思索后便会恍然觉悟导演起名为“共犯”的用意。
在整部电影中观众随着多恩(孙艺珍)慢慢查出曾替爸爸(郑顺满)写过勒索绑架信开始,真相和主题出现了-多恩显然成了爸爸的共犯(明扣),,,,,,,,看到最后快结尾父亲死了,母亲在临死前说出了自己不是生母的另一个真相-一直没能说出当年多恩是被郑顺满偷走的婴儿,因而她也是郑顺满的共犯(最后回忆在医院里出现的婴儿的名字尹善美其实就是被郑顺满偷走后改名叫郑多恩的本剧主人公)郑顺满身上偷婴和杀小男孩两件案件两个不同的共犯,一个是主人公多恩---很明朗的线索,另一个是郑顺满的妻子---最后剧情才大白于天下的暗扣题,至于沈(妻子的弟弟)他知道了偷婴真相后敲诈勒索顺满,也算是知情不报半个共犯而且还教唆人再去犯案(台词):“怎么,钱弄不到?
你怎么把善美搞到的,故技重施不就得了?
还要我明说?
” 通过沈和郑顺满的对话,可以分析成顺满把自己老婆生下难产的死婴和善美掉包,勒索了一亿,然后告诉其家人婴儿死了,很明显沈他知道偷婴内幕,也是郑顺满杀小男孩的帮凶共犯!
剧中在多恩去医院探望母亲时拿着录音那段有体现,“......杀掉采进(小男孩)吗?
当时沈虚着眼睛仔细听这句话的时候露出一丝明白了什么的表情,是因为他以为自己教唆姐夫敲诈骗钱说服成功了,所以他后来对多恩说等等,是姐夫吗?
疑问句,不想被多恩发现怕把事情搞砸最后钱弄不到手。
然而他没想到这个录音是几年前另一次绑架的录音。
这是电影另一个精彩的点,阴错阳差,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所知道的是“结束”。
其实,在电影结束之前还不是结束,还有可能会有变数!
故事中n个有可能包庇成为多恩共犯的男友在说与不说中纠结......还有个细节,多恩看到电视采访被杀男孩父亲时字幕应该打出了韩尚秀妇产医院,这时多恩想起翻看爸爸收起来的以前病历本---是同一家医院,于是假装记者去采访被杀男孩的父亲,想从中得到一些线索。
剧情的这个交代有可能是郑顺满选择杀韩采进小男孩的动机!
他很有可能觉得是当年采进的爸爸医术不高耽误了产妇导致流产没能生下自己的“多恩”,因此选择了报复。。。。
这是我个人对整部电影的理解,有些地方和主题无关的可以不占用整体时间⌚️来打乱格局。
所以这部电影为什么说成是草草了事呢?
个人并没觉得虎头蛇尾阿,难道你还想让她睁开眼后继续演出什么来?
该演的都交待清楚了,,,,演员,剧情,导演,我认为都没有令观众失望。
不知道你现在看明白了没?
字幕主演后有彩蛋。
这部电影的主线其实是亲情 ,其余都是故事。
首先说一下什么是共犯,大家可以百度一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
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共同犯罪人主要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
大家注意一下是共同故意犯罪,故意也就是知情犯罪,小女孩那么小,如果说小女孩是共犯是不成立的,所以共犯就是两个人,一个男主,一个小女孩舅舅,男主为了和小女孩一起生活隐瞒了犯罪,但他只是共犯,没有杀害那个孩子
故事的发端源于十五年前的一桩诱拐杀人事件,年幼的男童韩采进被绑架,嫌犯在勒索不成的情况下将男孩勒晕并装进袋子里沉入河中致死,由于当时缺乏足够证据,唯一留下的线索只是嫌犯的一段电话录音,此事件遂成悬案。
韩国对绑架、杀人等恶性犯罪的公诉时效为十五年,眼看着时限将尽,案情若再无突破,被杀的孩子便将死不瞑目。
就在掰着手指头倒数的日子里,韩国还上映了一部根据这一事件拍摄的电影,更是对此案形成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两者互为影响,再度成为社会上热议的话题。
大学毕业、准备应聘从事新闻工作的郑多恩与男友和闺蜜一同观看了这部影片,然而令多恩悚然的是,影片选取了当年嫌犯真实的录音,这个声音和自己父亲郑顺满的十分相似,而且其中的一句话「结束之前还不是结束」正是自己小时候父亲经常叨念的口头禅。
与此同时,影片加入了另一条线。
一个陌生的男子找到多恩,言语中透露着神秘。
之后又找上门来大闹一场,一面向郑顺满索取金钱,一面说要揭破其真实面目,虽然被郑顺满打跑,但终引起了多恩的巨大好奇。
她的男友帮她通过警局的熟人做了调查,这才发现原来多恩自幼丧母的事情是个天大的谎言,她的母亲因病一直瘫在医院里,那个陌生男子其实是多恩的舅舅,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一直在向郑顺满要钱。
两件事情联系起来,使多恩对父亲的怀疑愈发强烈,但父亲平日里憨厚朴实的形象以及对自己从小到大无微不至的父爱,又让她很难把父亲和那个穷凶极恶的绑匪画上等号。
于是,多恩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
与知名的《素媛》、《熔炉》等作品类似,《共犯》也是一部以儿童诱拐事件为题材的电影。
不过,和前两者不同的是,本片没有将视角聚焦在受害者身上,而是反其道而行之,把犯人及其家庭摆在了主角的位置上。
同类题材的故事经过不同方向的演绎,提炼出了一个颇有新意的角度——在追求社会正义的大背景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会产生怎样的嬗变。
在多恩的立场上,一边是亲情,一边是正义。
对于父亲,有着太多相依为命的孺慕之情。
对于正义,又有着立志成为新闻记者、追求真相的觉悟。
在此两难处境下,多恩既有撕去父亲伪装的冲动,却也不乏为父亲隐瞒事实的私心。
但说到底,多恩痛苦的根源只有一个,最最亲爱的父亲居然对自己也没有说实话,无论是母亲的事还是绑架杀人的事都是如此,父女间的感情和信任岌岌可危。
孙艺珍演出了郑多恩的痛苦纠结,金甲洙的双面郑顺满更是点睛之笔,相比略显牵强的情节,本片在表演上无可指摘。
而在媒体和大众的立场上,由于当年那桩案件性质的恶劣以及造成的轰动,再加上时限方面的紧迫性,好不容易找到了郑顺满这么个嫌犯,因此都自然而然地主观认定他就是杀人犯。
所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就算不是真凶,恐怕也跳到黄河洗不清。
不过,影片并未在「舆论暴力」这方面大做文章,虽然郑顺满逃过了声纹鉴定这一关,但终究逃不过受害者家人的同归于尽。
影片在最后以闪回的方式揭破了当年的真相。
因为郑顺满夫妇不能生育,求子心切的他从医院中偷出了一个女婴(即郑多恩),但后来小舅子以此事要挟索取巨款,走投无路的他才做出了绑架勒索、杀害儿童的恶行。
郑顺满求子之心可以理解,对女儿满溢的父爱也值得尊敬,然而当一种感情过于浓烈导致畸变,后果便不堪设想。
偷盗婴儿在前,绑架杀童在后,为了一己之私欲而伤害他人,即便有再冠冕堂皇的理由也罪无可恕。
片中的演员表演挺好,不过真是可惜了。
因为导演的功力不够,导致本片在剧情上单薄的无以复加。
想强调很多东西,比如一味的借助温馨的过往来强调现实的残酷...女主的变化让我觉得不是不是很适应,剪辑的不干脆...共犯其实我觉得有许多人,女主算一个直接共犯,其实金在剧中的植物人老婆在当时知道孩子是抢的,也没有揭发,而是被弄成植物人躺在医院里很多年,潜在来说, 她也是共犯之一...十五年,男主的小舅子一直在纠缠着男主,按照导演的逻辑,男主是是不是应该让小舅子闭嘴永远不能说话就更好,反而成为推动情节的动力,这有点可笑了.小舅子应该是最大的共犯,他为男主提供了绑架的选择..不过男主给自己留下了漏洞,犯罪的人能这么心善吗?...而且最后情节交代小舅在电话亭的举报更让我觉得是个大败笔,难道是因为他死去的姐姐的缘故才把事实的真相说出来?
还是因为良心发现?
...
笔者是学习法律出身的,但是对韩国法律知之甚少,也不知道韩国法律是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的,但是看完这部片子后,我想说的是:女主角不构成共犯。
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个意思是说(1)两人以上,就是至少两个人。
两个人都是有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比如一个10岁的小孩唆使一个成年人杀人,成年人去杀了,也不构成构成共同犯罪;(2)必须是共同故意,就是说两个人有一个是过失就不能构成共犯。
而孙艺珍饰演的的女主角郑多恩在父亲郑顺满实施绑架罪的时候,还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根本构不成犯罪,所以也不会是共犯。
而郑顺满的小舅子唆使郑顺满去绑架,应该构成共犯的。
所以这个片子叫《共犯》是不合适的,我觉着叫《凋谢的父爱》比较合适,这是一个伦理片,不是一个犯罪片,韩国导演给我呈现的是父爱的伟大,女儿的善良,是一个催人下泪的情感片,所以结果弄得很悲惨,完全不是一个犯罪片,当然男女主角演的比较到位,金甲洙饰演的男主角比较夸张些,孙艺珍爱哭时笔者怜悯,爱笑时感觉太迷人了。
总结:这是一个伦理片,犯罪情节设置有一定缺陷,另外,我还要说的是:韩国警察还是笨,但是越来越守法了,不会伪造证据。
《共犯》2013年作品,衝著懸疑片和孫藝珍,昨晚補了一下。
末尾🔚的兩次劫持確實是影片🎦的最亮點⋯也是該片及格(豆辨6.7)的原因吧。
我感覺兩個bug ,尤其第一個人物設制的非合理性,是使本片不能成為優秀懸疑片的主因:1)片中的父親因為妻子流產而在嬰兒房盜取了一個女嬰做為自己的女兒,二十多年如一日的悉心養育👨🍼和發自內心的最深的關愛,與15年前因為受妻舅的威脅告發而再次劫持另一個女孩👧並拿到贖金後,残忍的將女孩👧殺害並棄屍。
這兩種截然相反的性格在多重性格的人身上是可以並存,但不可能在15年中,一直只出現疼爱呵護且善良的對待每一個人,而另一惡性從不顯現的可能!
2)15年前勒索受害者的錄音與十五年後同一個人的聲音鑒定居然不符,沒有交代清楚(因為的確是同一個人的聲音,警方👮♂️的鑒定[擦汗]。
Anyway not wasted my 1.5 hours, 為了未尾的亮點更為了我的愛豆🤩孫藝珍 씨,值得。
아니 하세요 孫藝珍씨[玫瑰]
很可惜 这个结局真的很有深意 其实如同电影的名字《共犯》 郑顺满仅仅只是一个共犯 姓沈的小舅子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
这里可能有人不懂了。
在电影结尾的时候我们知道了。
原来多恩是郑顺满从医院里偷回来的孩子,他小舅子游手好闲 没钱花就去找郑顺满让他去绑架一个孩子,不然就把事情的真相说出来。
郑顺满为了不让多恩知道,所以去绑架了 然后杀了那个小男孩 之前声音的比对也是不匹配的 ,而郑顺满一直也在否认自己杀了那个男孩,在看到结尾的时候才知道原来是真的不是他做的,他一直想隐瞒的多恩不是他亲生女儿的事,他不怕绑架案的公开,他怕的是不能和多恩继续生活下去了,他是爱多恩的,对他的女儿那么的好。
那么努力的去工作的人 。
我不知道多恩醒了之后知道自己不是郑顺满的亲生女儿的时候 ,会作何感想,但是估计这辈子不会懂得幸福是什么了。
可怜的郑顺满。。
面对影片前半部分那个可爱慈祥、深爱女儿的郑顺满,大部分观众不愿相信残忍杀害幼童韩采进的真凶就是他,而将主凶的锅扔给了那个游手好闲、令人憎恶的小舅子。
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嘛?
让我们从影片细节入手,抽丝剥茧,剖析郑顺满的真面目吧!
不光彩的前科:多恩的男闺蜜——金在京,通过刑警学长的调查,得到郑顺满的前科记录——“他前科记录可不是一般啊,种类也多,盗窃、暴力、欺骗,共三种。
一般这类型的人,就叫做惯犯吧!
”是否还记得小舅子闯进郑家时说的话:“女儿,我也告诉你有趣的故事吧,郑顺满的真面目!
你爸妈到底是何方神圣,知道吗?
你爸爸的别号是‘三圣’、‘三圣鹰’、‘三圣将军大人’!
”这里面“三圣”和郑顺满犯下盗窃、暴力、欺骗三种罪行,真的只是巧合吗?
另外在黑道之上,被人称为“圣”、“将军”,又岂会是小喽罗呢?
所以我们可以推测出年轻的郑顺满很有犯罪实力。
但是在1985年之后,他却变得“老实”起来,而1985年正是郑多恩降生的那一年。
超强的忍耐力:不管是否杀害韩采进,郑顺满对这宗案件都是知情的,可是十几年里他闭口不提。
对还健在的曾深爱过他的妻子不管不顾,这种人的忍耐力极强。
影片中有个细节,父女二人前去吃“超辣的海鲜面”比赛,自小到大都是父亲获胜。
看看郑顺满鼻尖的汗珠,你就能明白,并不是他能吃辣的,而是他忍耐力超强。
对孩子的极度渴望:多恩去韩尚秀家,假装记者进行采访,对话中韩尚秀对郑顺满的记忆是这样的:“他当时那么渴望孩子,现在应该很幸福吧!
”看似轻描淡写,但是这是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作为一位医生,二十年里他会面对无数的患者家属,但为什么对郑顺满的印象还是比较清晰的呢?
显然当年在妻子流产之后,郑顺满在韩尚秀面前做过很多少事情来表达自己对孩子的渴望,譬如:失声痛哭、哀求医生保护即将流产的胎儿、久久盯着其他婴儿……虽然影片没有交待,但可以自行脑补。
绑架韩采进动机:我们由郑顺满对孩子的渴望,可以推测当得知怀孕的妻子,患有怀孕中毒症并且流产之后,他是多么的悲伤和愤怒,甚至后来他都弃患病的妻子不管不顾。
这种愤怒必然会迁怒于医护人员——韩尚秀妇产科医院。
因为小舅子的讹诈,郑顺满需要诈骗来1亿韩元。
对于被称为“三圣将军”的诈骗犯,被害对象可以有很多,可为什么偏偏是韩尚秀呢?
显然郑顺满还没有释怀当年妻子流产、自己痛失孩子的事情。
所以郑顺满决定要让韩尚秀也尝尝自己当年的滋味,绑架韩尚秀之子——韩采进,并将其杀害。
证据:绑架动机有了,那么证据在哪里?
还记得开篇雨天里郑顺满去接小多恩时的情景吗?
“多恩,爸爸来晚了吧!
爸爸真的对不起!
”究竟发生了什么大事情?
让郑顺满去接女儿时来晚了?
“爸爸,怎么淋了这么多雨?
”回看中景时,郑顺满右手拿着雨伞,却被浇得像个落汤鸡,这显然说不过去啊?
“你这雨伞是从哪里来的?
”“一对大叔和大婶给的。
”“我和你说过,绝对不要拿陌生人给的东西吧,最近这社会这么乱!
”得知女儿接受路人的馈赠,郑顺满不喜反忧,警惕心为何这么高?
真相:由上面的三个疑问,做出大胆的推理:当日雨天,郑顺满趁乱绑架了韩采进,并将其带到湖边残忍杀害。
在填埋过程中,雨越下越大,将郑顺满浑身浇湿。
做完后,他开车去接女儿回家。
由于心虚,见到女儿后紧紧抱住女儿,并对女儿接受路人馈赠的雨伞,很是不悦。
这样郑顺满来晚及浑身浇湿都可解释得通了。
随后的事情,大家就都知道了,郑顺满让女儿写下地址,寄给韩尚秀。
而当韩尚秀把钱给郑顺满时,韩采进早就被撕票了。
我们不如再听一遍那段录音:“喂,孩子拉肚子了,吵着要见妈妈,难道你现在在向我发火吗?
请闭嘴,在干什么呢?
孩子怎么样都无所谓吗?
希望采进死掉吧,别吵了。
耳朵很疼,不要说了,从现在起到收到钱为止,不给孩子吃东西。
这么快就放弃了吗?
我说过什么,到结束之前,还不是结束!
”是不是多了些绑匪戏谑人质父母的味道!
“孩子怎么样都无所谓吗?
”这既是对人质父母,又是对自己的质问!
“耳朵很疼”多恩为父亲挖耳屎的温馨场景多了几分言外之意。
“一千位读者读《哈姆雷特》,脑中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形象。
”这正是艺术的魅力所在,《共犯》用遮遮掩掩、虚虚实实的叙事方式,让事情的真相由观众自己来找寻,这也正是这部片子的魅力之一。
by.旸夜虽然略显平淡了些,但好几处突然变化与转折的部分,总有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
一个深爱女儿的善良父亲,竟然是绑架并杀害儿童的凶手!
随着剧情深入和众多人物出场,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但面对父亲的否定,心中开始动摇,是否另有隐情?
没死的母亲,野心勃勃的舅舅,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一切证据指向父亲,他始终否认。
深爱女儿的日常举动,又让人产生疑惑:这样一个父亲真的会对另一个孩子做出如此残忍的举动吗?
声音对比结果出来,父亲的嫌疑被排除,但女儿依旧在怀疑,真相到底是什么?
时间指向12点,结束之后,一切才是真的结束,父亲就是真凶,那么母亲临终前一定想说的话是什么?
父亲所谓的“一切都是为了你”是什么?
被舅舅抓住的把柄又是什么?
故事看似平淡,是因为在很早的时候,观众就可以察觉,父亲和绑架案多半脱不了干系,但没想到,“共犯”竟是这样构成的。
在缓慢推进的节奏里,疑问接踵而至,带着好奇一直看下来,没有喘息的空余——这大概就是好电影独有的吸引力吧。
我喜欢这部电影,节奏慢却毫不乏味,高潮若有似无,真相让人难以直视,看到结局,竟然无言以对。
想起女儿在准备记者面试的时候表明的态度,对待那样的凶手,应该处以死刑,当察觉这一凶手就是自己深爱且唯一的亲人时,她无力又茫然地回顾当初的自己。
坐在面试官前,听到对方问“为何想成为记者”,心死如灰,大概就在那一瞬间吧。
最嘲讽的事就是,理智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感情却让人动弹不得。
说不清对错,表不明态度,五味杂陈。
2015.8.22
共犯这名字很贴切,本片其实是两个绑架案,三个共犯的故事。
案件一:绑架案,为了要个孩子。
惯偷郑顺满在妻子流产后,从医院偷了一个婴儿取名叫郑多恩。
然后被小舅子发现,威胁要让顺满知道真相,但是郑顺满只想安心与多恩过幸福的日子,所以答应了小舅子一起绑架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要到赎金后撕票。
这就是案件二:又一起绑架案,单纯为了钱,而且最后撕票了。
三个共犯: 一,郑顺满的妻子,隐瞒了多恩的身份,成为案件一的共犯。
二,小舅子,在案件二中做郑的帮手,且事件起因也是他。
第三个共犯,而且也是最重要的共犯:郑多恩。
因为她有两次共犯的经历:一是她小时候无意间写下了那个字条,无意中成了共犯。
二是:她发现那个字条的笔迹就是自己,几乎已经确定是郑是元凶时,由于感情的左右,最后再次犯了包庇罪,第二次主动成了共犯。
相比谁是共犯,何以成共犯更值得深究。
第一次,她是完全不知情,我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她是否有责任(应该也是无责任),至少从情理上来说无知者无罪,她是毫无责任的。
第二次,她凭借字条与声音,尤其是笔迹这一点,已经可以断定父亲就是凶手,但是最后还是由于想到父亲对自己的爱,而放弃了揭穿,想包庇自己的父亲。
其实影片中,她痛苦的原因是到底要不要揭发,每当想进一步揭发时,都会出现一个父亲疼爱自己的感人事情,这严重左右的她的选择。
这就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实例,那么疼爱自己的父亲,竟然是当年绑架自己的人,只是一个凶手。
如果她当时知道这个情况,那么父亲再多的疼爱,都会让她觉得恶心,会毫不犹豫的去检举揭发。
所以,每个人的选择都是基于我们掌握的信息,但是这信息往往却只是事实的某一部分而已,很难取得全面的了解事物的真相,这是一个无奈的事实。
所以,这时候凸显理性的重要性,别被感性绑架。
有些人会误以为郑顺满这么疼自己的女儿郑多恩,怎么会是案件二中撕票的人呢,应该是小舅子撕票。
我反而认为,撕票的人就是郑顺满,最后12点一过,控诉期截止,他露出的那邪恶的笑,以及他在多恩反复追问时,说的一句话是:那个孩子的死有什么要紧,重要的是我们父女幸福的生活。
可见他不是爱全部的孩子,他只爱自己的养女,他甚至连自己的妻子都可以抛弃。
我相信导演或编剧,在设置故事时部分灵感一定来自于《那家伙的声音》,那部电影也是根据真实的绑架故事改编,在影片的最后出现了真实绑匪的录音,这个桥段与本片故事惊人的一致。
孙艺珍怎么越来越美了啊啊啊啊啊啊!尤其是穿白色的衣服更美啊啊啊啊啊!
几乎被这个隐忍的爸爸骗过去了!( ̄^ ̄)ゞ…声音鉴定肿么能就那样过去了呢?费解…最后的结局有点惨…
看的电影是《那家伙的声音》吗?
又是靠着孙艺珍看完的片……主要是导演菜,明明这剧本可以紧张起来,倒像个注水电视剧一样拖拖拉拉,态度暧昧
2.5星。受不了孙艺珍的哭声……
开放式结尾
又是一个结局说不清道不明的。。。。。
结束之前还不是结束
棒子真是屁大点事儿都要拍成电影看着编剧在那编啊编都急死了
「那傢伙的聲音」的罪犯生活角度版。雖然我很喜歡孫藝珍 但是這樣各種特寫也太過頭了吧。劇情細節完全都沒有交代清楚 我差點以為看了某部韓劇的第一集... 把六十分的劇情拍出100分的電影的叫導演 把100分的劇情拍出六十分的電影 那叫搗蛋!! 廢話不多說 把我女神的長髮還給我!! 以下省略100個感歎號!!
孙艺珍的脸有所回春,不过鼻子略怪。片子中规中矩的韩式套路,情感渲染+一点不到位的悬疑
表面上依旧是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韩国犯罪片太喜欢往这个点切入了,或许真是他们国家法律上的漏洞吧。然后故事的内容我就不剧透了,反正挺坑爹的。各种神扯情节,最后变成韩剧狗血烂桥。孙艺珍还是很漂亮,金甲洙演得真心好,只是这电影都什么玩意儿啊卧槽
总是差点
孙艺珍演的挺好的,但是最近在看东野大神的书,所以对15年公诉期什么的有点反感。
演的还不错,拍的真够烂。想给两星,看孙艺珍面上又下不去手,好吧导演,你的目的达到了。
很无奈,看了不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
体制与人性的对立,韩国就愿意整这纠结的,让人左右为难。越来越多的作品指向了韩国法制上最不健全最不人性的一个漏洞--"公诉期“
可以猜结尾的侦探片,不是好片
太悲惨的故事,没到结尾就一直期盼不要是爸爸。
结构和情节都有点儿老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