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爷肺癌住院的时候,我妈每天都去照顾他,有一天隔壁的小伙子突然心脏停止跳动,医生又是按摩又是电击,最后抢救回来了。
在抢救过程中,小伙子的4根肋骨在猛烈的心脏按摩时压成骨裂,而小伙子醒来第一句话不是感谢,是:你们为什么救我,我刚才刚觉得有点舒服了,就又回来了。
我姥爷也是,最后瘦到皮包骨头,稍微摩擦,身上就会一片一片的淤青,要在床上垫上比床垫还厚的海绵才能入睡。
肺癌晚期快到最后的日子是非常痛苦的,于是跟医院申请了几针杜冷丁,姥爷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药只是说:那是什么药啊,效果真好,打上就不疼了。
但是几针根本不够用,疼起来的样子真不忍心看下去。
有时候姥爷就喊:把我扶到窗户边上,我跳下去就行了。
姥爷死的半个月中,什么东西都吃不了,从鼻饲到点滴,最后连点滴,身体处于死亡状态。。
只是还能喘气。。
180cm的人不到40斤的体重,身体蜷缩一点都不像个人。。
而医生说:我们尽力了。。
而我真的希望你们能在该不尽力别那么使劲显示自己是医生,自己救死扶伤的白求恩精神。
我非常理解希望安乐死的病人和家属,也真的感谢那些可以施行安乐死的国家能让病人在最后时刻走的有尊严。
也许JACK说的对,医院拖延死亡,就是为了医药费。。
也许就像影片中那些示威者所说的那样:life is god‘s choice。
但是,也许,作为人类,拥有自由意志的人类,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死亡。
我不是一个信徒,所以我不谈宗教,不要说宗教不允许安乐死,就像是不允许自杀一样。
因为我所理解的安乐死跟自杀,完完全全的是两码事,或者可以这么说,安乐死是一种不涉及道德问题的自杀,它不同于普通意义上的自杀。
好的,那么我们来讨论一个根本的问题:人是否拥有死亡权?
生存的权利是人类最最基本的权利,无论任何情况下,人类都可以选择活着,活下去。
那么,这种生存的权利究竟是源于人类的本能,还是源于人类的自由意志?
也就是说,这种生存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还是人类关于自己命运的一种选择。
好吧,我不得不说,这个问题,我的答案趋向于后者。
安乐死被指控为“协助自杀”,甚至是“谋杀”。
好好好,我们又要来谈一下法律,法律,法律,这种目前为止最为合理的荒谬规则,由人制定出来,由人来执行,同时高于任何人,成为至高无上的存在,然后来控制人的行为。
不得不承认,我不懂法律。
然而,然而,如果另一个人饱受人间的痛苦,然后请求医生来帮助他解脱,这个医生帮了他,协助他死亡,那么,你在这个事件中看到了丑恶吗?
法律,法律存在的意义何在?
我猜,也许是让这个世界更为有秩序,更为合理,然而,对于安乐死的谋杀指控,我们说,这样合理吗?
法律,也许是寻求一种普遍的存在规律,然后用来约束众人。
不要谈宗教,在现实社会里,法律成为了我们的上帝,是的,法律就是上帝。
而那个真正的上帝,我们说他在哪里?
在你心里,是的,在你心里,从某种意义上讲,上帝也是违法的,你懂我意思吗?
那么,为什么不能为安乐死立法,涉及到了伦理问题,哦,还有,还有,就是人的生命,多么可贵,多么珍惜,如果为安乐死立法,那么就有坏人来利用法律干一些坏事,干一些不好的事情,干一些剥夺别人生命的事情,好的,好的,我们不得不承认,如果安乐死合法化了,那么也许就会有人伪造病历,伪造证据,然后来杀死本来不需要安乐死的人。
好吧,好吧,这些问题都存在。
我承认,我也混乱了。
因为这个问题难以在发生之前就做好完全的预测,也就是说,立法者也许是惧怕那种难以预测的变化的,所谓的蝴蝶效应。
一个小小的改变。
然而这个问题的合法与否,竟然会依赖于实施者是否是一个好人,好人干好事,坏人干坏事,好人,当然是帮助了病人脱离苦海,然而坏人,也许就是谋杀了。
这里最难做到的一点就是证明自己是一个好人,即使你做了一辈子尽职守法的好公民,你仍然无法证明你在下一刻,你在帮助别人安乐死的一刻是一个好人,谁知道你不是一个为了某种不为人知的目的而去杀人,谁知道你是不是一个刽子手,一个变态,一个杀人成瘾的瘾君子。
也许只有你自己知道,但是你无法证明,是的,你自己无法证明。
什么样的人才需要安乐死?
痛苦的,哦,不对,仅仅痛苦不够,要痛不欲生才行,简言之,活着已经成为了一种负担与折磨,这种病患,有权利接受安乐死。
但是,谁能证明呢,谁能证明这些病患痛苦的无以复加了,难以忍受了,谁能证明?
病患自己,病患自己的证明却并不能构成别人也认为他痛苦的理由,好吧,我又混乱了。
非要有这么一群人,非要有,也许是无聊,也许是良知,来反对这种人道的行为。
好的,我先现在讨论一下人道,撇开一下法律,因为法律讨论不清楚。
好吧,有一些人开始坐不住了,安乐死,安乐死,这就是让我去死,这是对生命的漠视,所以,要反对,要反对,人就是要活着,人就是要选择生存。
上面的这种逻辑是什么逻辑,虽然,即使它是对的,我也只好说,这是混蛋逻辑,你要活着,你要选择生存,但是你不等于人类,不要把自己抬那么高了。
还有,医生无论是协助别人自杀,还是谋杀了别人,还是帮助别人脱离了苦海,并不证明这个医生会把同样的手段用到你的身上,因为,那些人跟你的选择不同,你选择活着,你就活着,同时不要对选择死亡的人指手画脚,因为,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了解,你凭什么呢?
既然,这个问题涉及到了协助自杀,好吧,我们来谈谈自杀。
自杀,是什么情况,结束自己的生命,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感觉自己成为了自己的上帝,即使你什么都没得选择了,你仍然可以选择死亡。
很酷吧?
你感觉酷吗?
你感觉到了自由意志吗?
如果你有感觉到自由意志,那么你就是正常的人,但是如果你因此去莫名其妙的自杀,那我只能说,你做了一次选择,但是这个选择,也许不怎么明智。
我们总喜欢去评价别人,别人的选择,别人做了什么,我看不惯了,我赞同了,我激动了,我怎么怎么样了,却没有考虑一下别人,别人为什么做出这样的选择,别人到底怎么了,如果我是别人,我会怎样。
这个时候,我们需要一个词语来重新考虑一下,这个词语就是“设身处地”。
停止讨论责任感,责任感,对于社会,对于自己,对于父母。
我们来看看症结所在,如果你不希望别人犯错误,所需要的不是在别人犯错误之后去不断的批评,批评,打击,打击,需要的也许是在别人犯了错误之后,让别人看到正确的路,看到更好的未来。
如果我告诉你你错了,但不告诉你你为什么错了,你会信服吗?
即使我告诉你你为什么错了,但是没有告诉你正确的方法,你是否还是会犯错。
这一切都不得而知。
好吧,我们来看看,有人自杀了,假设,仅仅是假设,虽然这种假设每天都在发生,也许我打字的期间就又有几个不堪折磨的不负责任者选择了死亡,好吧,我们先不考虑这些,仅仅考虑,有人自杀了,是的,已经死了,生命已然变成了尸体。
我们假设他是一个青年,青年人。
好吧,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是什么,告诉我,我自己来充当一下这个角色吧,我的第一反应,我来想想,我慢慢想想,我的第一反应:“这个人,不孝。
你一死了之,你的父母将备受折磨。
”反应大同小异,我只是说出来我的想法,接下来呢,接下来呢,接下来你体内的好奇心开始作祟,你开始关心:“他是为什么自杀呢?
”你开始推测:感情,家庭,社会压力,工作,等等等等,并且让自己的猜测逐渐完整,同时开始与别人交流,最后得出一个大家都很信服的理由。
但是,其实你犯了一个错误,你不是当事人,你永远也不知道他为了什么自杀,即使他留给了你遗书,你对于他的死亡也毫不知情,因为你是局外人。
那么既然你不知道,你为什么还去评价别人,有时候还是恶意的,而且是大多数时候。
一个人自杀了,他是为什么自杀的,为什么,莫非是为了寻找上帝跟理想?
如果他认为死亡更美好,而且是发自内心的,那么这自杀式纯粹的自杀。
但是,如果,他是因为流言蜚语,社会压力,衣食不保,理想破灭而自杀,那么,我们说这不是一场自杀,而是这个世界对于这个渺小的人类个体的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是的,谋杀。
如果生存是人类的本能,那么人如何会选择自杀,原因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被逼无奈,但是如果这本能足够强大,也许,逼迫都没有用,那么,我们只好说,生存,死亡,都是人类自己的选择。
让我们再谈回宗教。
宗教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总结了普遍的人性,并且将所有的美好都上升到上帝的高度,并激励人类不断去追求美好,忍受痛苦,寻求光明,寻找慰藉。
然而我已经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宗教了,因为宗教是人制定的,也是人执行的,想想中世纪欧洲那些最最黑暗的岁月,想想伽利略,哥白尼,布鲁诺,也许你就知道宗教是一个什么东西了。
宗教,本身没有错误,问题出在人类身上,人类制定了宗教,又加以利用,然后成为少数人的工具,成为了多数人的枷锁,宗教给予人的力量成为了一种错觉,基于对于彼岸世界的美妙幻想,宗教抽象出一个无限伟大的上帝,这个上帝来引导人们走向光明,同时惩罚那些走向黑暗的人。
他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但是,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至高无上的存在,我想,他是不会在乎光明与黑暗的,他的心里是没有丑恶与美好之分的,因为它至高无上,它是规则,他凌驾于世界,而美丑善恶真是人类对于自己世界的评价,而且这种评价有时候往往只针对于个体,是很肤浅片面的。
既然上帝是这样的,那么他为什么要除恶扬善,因为善与恶同时存在,也许才能推动世界进步,世界才会取得平衡,或者说如果它至高无上,那么世界存在与否,它应该是不关心的,因为对于它来讲,这一切都无所谓。
所以,除恶扬善,也许只是人性的一部分,只是人类对于自己的一种安慰,人类创造了宗教,同时把宗教作为了自己的精神缓释剂。
上帝都不在乎生死,你作为人类,有何资格来充当上帝的发言人,来说上帝选择让人类生存呢,如果上帝希望人类生存,那么又何苦创造死后的世界呢。
这些问题永远也讨论不清楚,因为基本出发点就不同。
就像是唯心与唯物,没有人能够说服对方,没有人。
说了这么多没用的,也许要说说这部电影本身了。
这部电影是一部很棒的电影,原因在于,它没有掺杂导演的私人情感在里面,是一部公正的电影,而且它发人深省,让人思考,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我认为它是一部好的电影。
当然,也许主角是这么一位医生,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导演的一种暗示,暗示了导演自己的观点,但是电影总要有主旨,我们看到这部电影算是比较写实,一直在陈述事实,并没有让我们看到幻灭的希望,也没有让我们看到莫名的绝望。
它只是在陈述事实,所以我很喜欢。
思考都在我自己。
虽然它没有评价,但是却让我思考,这就是这部电影最最让我觉得可贵的地方。
抛开主题,我们来谈谈细节。
首先,我是阿尔帕西诺的死忠粉丝,是的,演技出神入化,对于一个我从未接触过的人,他演绎的很真实,很完美,再次对他致以我的敬意。
接下来,剧中的主角,这位医生,我们先来看一下现实中的这位医生:“82岁的美国前病理学家杰克•科沃基恩有一个绰号:“死亡医生”。
因为他已经帮助130名生命垂危的病人施行了自杀。
这名死亡权利保障者近日表示,自己也非常害怕死亡的到来。
据悉,1999年,科沃基恩医生曾被指控二级谋杀被囚禁了8年半。
他对生命、死亡、未来的沉思和冥想被拍成一部90分钟的电影。
电影中还包括对他家人、同事和狱友的采访。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现在活的很舒服,所以我和其他人一样害怕死亡。
我觉得大家要是叫我‘生存医生’会更合适。
人们从小就被教导,生命是一种美好的馈赠。
但是如果你很健康,衣食无忧,然后问受苦的苏丹和阿富汗人民同样的问题,他们不会给出同样的回答。
这个世界对安乐死和协助自杀的态度非常伪善。
” 科沃基恩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后悔帮病人行使死亡权利,即使坐牢也不会改变自己的想法。
”他的话很有深度,谈到了伪善。
电影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所以难免要描述一些涉及情感的故事,比如科沃基医生的妹妹突然去世,他对自己的志同道合的朋友也实施了安乐死,他试图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并拒绝律师,他不在乎坐牢,只要维护自己心中的真理。
不得不说,这些细节与故事让这个人物,让这整个真实的事件更加丰满了。
同时也让我们意识到:死亡医生也害怕死亡,死亡医生也会面对亲人的死亡,感到无助,感到绝望,感到痛苦。
片中,当医生对别人讲述起母亲去世自己的内心感受时,最后,他用到了“lost”一词,lost,迷失,I feel lost。
不得不说,这个词深深地震撼了我,这个词的含义是如此丰富,同时如此生动的表达出了那种痛失亲人的痛苦。
当然,最后那段法官的话也非常发人深省,法律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凌驾于法律之上,因此,我们的医生主人公最终也被判有罪,guilty。
很多国家对于安乐死的讨论还在继续,最后,让我们看一下有哪些国家已经将安乐死合法化:荷兰是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其后,日本、瑞士等国和美国的一些州也通过了安乐死法案。
1976年日本东京举行了第一次安乐死国际会议。
由于安乐死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道德、伦理、法律、医学等诸多方面,我国至今尚未为之立法。
美国最高法院2006年裁定,医疗行为由各州自行管理,包括协助自杀。
2008年11月,华盛顿州近60%的选民投票通过了第1000号动议案,成为继俄勒冈以后第二个由选民投票允许安乐死的州。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长时间的思考与讨论,但是,我愿意相信,安乐死,将在将来作为一种合理的并且是美好的事物而存在下去。
依旧是埃尔帕西诺,却是不一样的电影,不再是血雨腥风的江湖,不再有打打杀杀的帮派争夺,有的只是对人最基本权利的维护和对病人痛苦的怜悯。
怜悯这个词可能有点不恰当,但是如果没有杰克,这些人恐怕没有机会被实施安乐死,是他们要求杰克给予怜悯,才能最终脱离痛苦。
从这个角度看,杰克实际上是一个施舍者。
电影出乎我的意料,因为埃尔帕西诺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什么好的作品了,当然,一个70岁的演员你已经不能再要求他精力旺盛的每年都有好几部电影作品,尤其是在这个人已经演了《教父》、《疤面煞星》、《盗火线》、《炎热的夏天》、《识闻女人香》等等电影之后。
但是老戏骨在这部电影里的发挥真的是不错,当电影的第一个镜头是埃尔帕西诺苍老的面容的时候,我的心里闪过一丝担心,一个是因为看到青春不再的那张脸感觉时间的飞逝,另外就是怕这部电影如同他苍老的面容一样,干瘪,毫无水分。
不过电影开始不久就打消了我的顾虑,特别是看完电影后再一看导演和编剧,跟验证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这样的导演、编剧和演员,就算只是拍一个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什么新意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况且这部电影注定不会是平淡的人物传记,因为真实的主人公的事迹就充满了争议。
安乐死,这个现在依然在道德伦理和宗教法律领域充满争议的话题,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出现热议的时候是个什么情况呢?
又是谁开始引发的这个话题的呢?
这部电影的原型就是在美国第一个公开支持并且亲自实践的医生。
以上两个问题都可以在电影里面找到一些答案。
人有生存的权利,那人到底有没有要求死的权利呢?
如果我生着还不如死,为什么我不能要求体面的死去呢?
如果我已经无法自主的实施死亡,而是要别人来协助,那协助我的那个人是否要承担杀人的罪名?
这些问题在最民主最自由的美国也遭到了很多的质疑,实际上在以保守派为主导政权的美国政府,想要让他们在第一时间接受安乐死的事实并通过法案简直是不可能的。
庞大保守的中产阶级和天主教力量组成的当权者注定不会对这一触动他们道德根基的事情轻易说“行”的。
就像最后审判时大法官说的那样,美国之所以是美国,是因为他有完善的一套司法体制和制度,你可以指责法律,可以纠正法律的不足之处,但是你不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可以蔑视法律。
法律是由人制定的,肯定会有漏洞,但是如果想要修改法律,那也要按着程序来,这就是法律。
问题来了,万一这个制度本身也是有漏洞的怎么办呢?
说实话,这个问题在我能回答的范围以外。
老戏骨的表演,依旧令人信服,老演员都有一种淡定和从容,这是在年轻演员身上看不到的。
苍老的帕西诺虽然没了教父的霸气,但是杰克身上的固执和他以前的角色有着共同的地方,帕西诺演的人物都有拒人一步之外的感觉,剧中其他的角色是很囊进入到他这个角色内心的,他轻易不会表达自己的无助和孤独,虽然大部分时间他其实是孤独和倔强的。
这个角色确实适合帕西诺来演绎,让德尼罗来演?
不,他绝对不是个医生,这点我敢肯定。
因为加班因为老板不在所以看了早就想看的这部电影很沉重当我看见看到肺气肿的病人强烈的要求行驶自己安乐死的权利的时候当镜头回顾了这个人一生的照片的时候当老人如愿以偿结束自己痛苦的时候当说出我爱你的时候安乐死是否合法 在很多国家都有过争议而死亡医生在实施安乐死的时候也是受到诸多的争议放到现实的社会和生活里面放在我所处在的社会里面我也无法支持安乐死在无良无德的医生占据了医院的管理位置的时候在无良无德的人占据着统治地位的时候不知道安乐死合法化会让多少不该死的死莫名的死去然而出于个人的倾向我是展成安乐死的正如我最开始说的如果当活着不能有尊严的话,我希望可以有尊严的死这种选择权利就如同当婚姻活着恋爱不能让我继续快乐满足而带给我的全部都是痛苦伤心难过那么我有权利去结束这样的婚姻和恋爱一样的道理有人说:自杀是终极的犯罪我不赞同 那么死后不能去天堂当生无可恋 生不如死的时候为什么我不能选择去死
剧本不错,帕西诺的演技也没说的,老戏骨了!
剧本不错,帕西诺的演技也没说的,老戏骨了!
剧本不错,帕西诺的演技也没说的,老戏骨了!
剧本不错,帕西诺的演技也没说的,老戏骨了!
剧本不错,帕西诺的演技也没说的,老戏骨了!
YOU DON'T KNOW JACK在影片缓慢的节奏中,一次次的对话,采访,审判中,事情后来的结局显得很明显了,你可以批评法律,但你就是不能凌驾于它,挑战它的权威,于是JACK入狱是个必然。
你不了解杰克,你不了解安乐死,你也不了解死亡你抗拒死亡,而安乐死作为一种结束生命的方式,你也同样会避之不及,就是民众对于JACK的态度也是如此。
当我们理性的看过电影,我们都理解JACK是个好人,他固执,激进,甚至有些过份,但他是个好人,为他的病人着想。
但他OUT OF THE TIME,不是过时,而是他是来自未来的人,为未来的自己争取利益,而我们对待未来的自己素来是像对待陌生人一样,冷淡而且过份看好。
民从都觉得自己不会以那样的方式接近死亡——如此的不堪,痛苦。
那些经历似乎永远与自已无关,而安乐死可能带来的一些漏洞和问题却使他们过份担忧,以至于在没有深思之前就被排除掉,他们因此而恐惧。
未来的自己总有一天会死亡,而那时过份的抢救和医疗水平的提升反而可能会成为痛苦的来源,而他们却一直固执的维护现在的自我,对未来的自己不理不睬,就像我们不愿为自己多攒下更多的钱,而更倾向于马上用掉一样。
所以JACK的出现是革命性,但是却有点不合时夷的,也许会是在任何时间下都显得不何时夷,因为没人愿意谈论死亡,除了那些正在饱受折磨的人们。
偏见和固执与年岁无关,那些抗议的最厉害的却是年轻人,他们最不愿面对死亡,他们假想别人也是如此。
而当他们老了,病了,痛了,而必须要面对死亡的时候,也许那时,他们才会真正的理解JACK,扭转自己的偏见,如果从此点上来讲,JACK成功了,他成功的把安乐死真正的纳入到他们的思考中来,虽然需要很多时间。
我无权选择生命如何开始,请让我有选择带着尊严离开这个世界的权利。
Am I a criminal? The world knows I'm not a criminal. What are they trying to put me in jail for? You've lost common sense in this society because of religious fanaticism and dogma. Jack KevorkianHBO的这部迷你电视保持了一贯的水准,导演也是我喜欢的。
最重要的是,70岁高龄的帕西诺爷爷演技真是出神入化了,几年没出好片了,这次看的真是过瘾。
杰弗逊在《人权文件》里称,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在文明社会,当人的生命产生之后,即被赋予不可剥夺的权利,甚至包括这个生命的拥有者。
但是我有我的自主选择权,我有我想要的生活方式,不论以何种方式来结束都是我要走的路,我活我的我死我的,又关你什么事。
对于一个陷入生存绝境的人,你不知道,活着对于他们有多辛苦,因为你有健康,你有明天,你有希望,你说你能够将心比心,你能好好照顾这些人支撑到自然死亡那一天,而他们这样艰辛的苟延残喘的活着又何尝不是为了满足世人的虚荣的良心。
对于安乐死的坏处所谓有志之士可以林林总总的列出一堆,却没有人能为绝望的患者做出最好的决定。
我无法选择何时、何种方式来到世界,但我愿能平静而有尊严地在我需要的时候离开,这应该是生命权利的一部分。
你凭什么干涉。
这个世界对于安乐死和协助死亡太过伪善,安乐死有他的规范和限制。
我们鼓励坚强的生者,但我们并不应该排斥安乐的死去。
不是要我们要轻生,而是痛苦的无法生活。
Jack Kevorkian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医生,他站在病人的一边看到了他们的痛苦与艰辛,他做了这些人不敢做的事和不敢开的先河,或许那句生不逢时真是说对了,可是我相信,很多个很多个明天,当社会进步到那个阶段时,安乐死一定能通过法律合法化。
安乐死题材,算是了解一下这桩让美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
像辛普森杀妻案,关于此案每个人有自己的答案。
与晚年演喜剧的德尼罗不同,老帕依旧喜欢严肃题材。
看着瘦骨嶙峋的他仍坚持在演绎道路上,既哀叹,又敬佩。
传记电影,虽然只是真实的在人物故事诠释,但是在帕西诺绝佳的演技保证基础上,整部电影显得非常有张力。
影片就像一杯浓茶或者浓咖啡,随时入口,随时都那么有味道。
1. 影片里,Jack Kevorkian之所以会积极推行安乐死合法化的是因为他的母亲。
母亲曾跟他描述自己的病痛:“想象一种世界上最难以忍受的牙痛,它发生在你身体里的每一根骨头中。
”这句话让我想起这样的画面——病榻上的母亲浑身插满了管线,手背青紫,腹部插着导出腹水的管子。
她瘦得脱了相,呼吸面罩比她的脸要大一圈。
吊袋里的药液一滴一滴地落下,旁边的监护仪滴滴地响着……此前我对于“安乐死合法化”背后所牵涉的伦理、法律等问题都没有深入地思考过,只是单纯觉得:一个人应该有选择用死亡结束痛苦,以体面、有尊严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的权利。
在我看来,生命的意义不应该只是生命的本身,人一生所追求的不只是“活着”。
如果活着意味着绝望的挣扎和忍耐,那么为什么不可以放弃这个选项?
相比于看到母亲在生命的最后浑身插满管线,在药物和仪器的维持下“永不言弃”,最终在苦苦挣扎的某个瞬间死去,我宁愿看到她能够做出自己的选择,在准备好后离开世界。
如果安乐死合法,如果有人问我是否愿意给我的母亲实施安乐死,我会说:“如果她愿意,那么我支持。
”我和Jack萌生支持安乐死的想法的原因相似:我们见到了母亲病痛中的样子。
那种痛苦、绝望、挣扎的画面沉沉地压在我们的生命里。
我认为自己是理解Jack的。
作为观影者、故事的阅读者,我不能做到始终站在影片、故事之外,因为它牵动了太多我的真情实感。
我很同情Jack。
我想,这样一个怀揣仁爱的医生、一个富有使命感的开拓者,即便他的支持安乐死的态度有些偏激,但也许值得一个更好的结局。
2. 在我看来,Jack以身试法而最终败诉是导致他最终悲剧结局的直接原因。
然而,以他的性格,他做出这样的选择,最终拥有这样的结局似乎是一种必然。
Jack是一个性格偏执、倔强的人。
这一点从他和姐姐Margo争吵、在法庭上咄咄逼人地批驳法官、在狱中绝食19天以示抗议等的情节中可见一斑。
这样的性格注定了Jack会成为一个安乐死问题上的激进者:他听不进去律师菲格的忠告,萌生了以身试法、挑战权威的想法。
他故意在媒体上公开自己对病人施行积极安乐死的视频,被起诉而来到最高法院。
他想要放手一搏:如果他胜诉了,则可以要求立法,让安乐死合法化。
此外,Jack活在一个非常孤独的世界里,是一个自我极其封闭的人,不习惯于分享和交流。
Jack他终生未婚,朋友很少,同事们大都认为他是一个疯子病理学家。
影片中他的好友与支持者Janet多次鼓励他打开心门,而只有最后,Janet在被实施安乐死之前同他最后一次交谈时,他才打开心扉,告诉她自己看到母亲被病痛折磨时所体验到的绝望、孤独、无助感。
而也正是他的这种自我封闭的性格,他不善于、也不想争取支持者。
《时代》杂志的十周年聚会本来是一个绝佳,他本可以去结交参加聚会的各行各业知名人物,还可以通过媒体的镜头去宣传自己的想法,呼吁更多人关注安乐死,可最终在面对灯光记者时,他只是选择沉默和躲避。
Jack也是一个自负的人,在菲格律师劝说他的时候,他总是强调“我什么都不怕,因为我是对的”。
他完全用医者的思维去考虑一个法律的问题,企图以牺牲自己为代价去赌一场胜利,想要把对于安乐死的交由公众评判。
简单来说,他就是以一个法律的门外汉的身份在挑战法律。
正所谓“无知者无畏”,Jack在法律面前的表现出的自负恰恰是由于他对于法律的不了解所致。
后来,Jack甚至抛弃了和自己观点不合的菲格律师,扬言要自己辩护、按照自己的方式向陪审团陈述。
他既然不懂法律,又选择单打独斗,势必会在法庭上将自己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Jack除去医生这个身份之外,还是一位画家、作家、音乐家。
影片中有Jack开办画展的片段,他的画作大多描绘战争、痛苦,很抽象,充满了恐怖、扭曲、怪诞的元素。
这种画作风格受到他童年经历的影响。
Jack的祖父母死于亚马尼亚大屠杀,他的父母是亚马尼亚难民。
父母对于种族屠杀的讲述给少年时期的Jack留下了极为深刻且痛苦的印象。
艺术作品是Jack内心对于种族屠杀、战争等印象的投射。
可以说,那些作品表达了他对于痛苦、罪恶的印象与感知。
这也是Jack为什么在起诉方将安乐死和种族屠杀相提并论时,感到极度痛苦和愤怒的原因——他无法接受他人把他出于好意而提供的医疗服务同这种最恐怖、最邪恶的种族屠杀相联系。
Jack因此在法庭上大发雷霆,咆哮着质问对方:“你怎么敢将安乐死和种族屠杀相提并论!
你怎么敢!
”Jack在最后的庭审上发飙被认为是藐视法庭的表现,这一行为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法官在最后的量刑。
最后庭审可谓是影片最为精彩的部分。
先前,起诉方曾以协助自杀指控Jack,但Jack却被判无罪释放。
而这一次庭审前,起诉方改变策略,撤销对于Jack协助自杀的指控,而以谋杀罪指控。
为什么庭审前起诉方会改变策略,转而指控Jack谋杀?
因为在协助自杀中,这一行为和自杀者以及协助者有关,故而作为自杀者的家属,被视为“知情者”而可以出庭作证。
陪审团听到他们的证词,了解到病人有多么痛苦,便会产生恻隐之心,并对Jack的行为产生理解,在最后定罪之时加入情绪化的判断,更有可能认为他无罪。
当罪名变为谋杀后,这一行为只和Jack有关,安乐死的病人的家属便不能再作为“知情者”为他作证,法庭上便没有了任何怜悯之情。
正如影片中律师菲格说:“这是一场不公平的审判。
” Jack不懂法,请到的律师也并不出色。
如果Jack的辩护律师是菲格,结果也许会很不同。
菲格告诉Jack的律师:当法官拒绝被害人家属出庭作证时,他本应该告诉法官,被害人家属亲眼目睹了“谋杀”过程,这样他们就成为了“知情者”,法官就不能拒绝他们出庭作证的请求。
但那个律师当时并没有想到这一点,白白错失了绝佳的机会。
不得不说,这样的指控罪名的转换实在是颇为高明的一招。
这里的改变指控罪名正是一种修辞:面对Jack协助病人自杀这一相同的行为,换一种说法,便能巧妙地利用法律,达到不同的效果。
《闻香识女人》的男主角扮演者也是阿尔·帕西诺。
所不同的是,在《闻香识女人》中,阿尔·帕西诺所饰演的Frank是修辞的化身,他在最后类似“庭审”的环节以滔滔雄辩为Charles辩护,让他得以免除责罚。
而在《死亡医生》之中,他却扮演了一个不懂法律的医生,只有一腔孤勇,在法律的面前不会为自己辩护。
法官对Jack的判词堪称全片的点睛之笔:“你来这里做最后的抗争,可你选错了地方。
我们的国家能纳百家之言,因为我们通过文明的、非暴力的手段解决内部冲突,我们有一套方法和手段,用来声讨违背人心的法律。
你可以批判法律,斥责法律,跟媒体诉苦,向民众请愿,但你永远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不能触犯法律,也不能将法律玩弄于鼓掌。
这次审判针对的并非那个争议,而是针对你,你藐视并挑战法律的权威和最高法院。
审判是针对于你无视法律,无视那个依靠法律力量才得以存在和繁荣的社会。
”尽管内心再为Jack感到可惜或不公平,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判罚是合理的。
尽管Jack此前推动安乐死的行为备受争议,但这并非他最终被判刑入狱的原因。
法律最终惩罚的是他对于法律的轻视。
Jack以为他来到最高法院的意义是把安乐死再度带到公众的视野,想把安乐死这一医学伦理上的问题交由大众来讨论。
他以为自己的出发点是善的,所以他是对的、正义的,殊不知在这种颇具争议的问题上,法律不是是非对错、正义邪恶的对抗,而是修辞与修辞的较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Jack的思维和法律的思维产生了“错位”。
这种思维上的错位在本质上是Jack作为一个医生所具有医者的思维同法律思维的错位。
3. 在Jack和其他朋友打牌时谈到他打算提供用医疗手段解除病人痛苦的服务。
同为医生的朋友认为他的想法很荒谬,对他说:“我是个医生,你想让我被流放吗?
医生不应该把死亡的决定权交给病人。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生或死的权利究竟由谁掌握?
影片中,Jack实施的第一个安乐死病人是一位阿尔茨海默症患者。
她活在遗忘的恐惧和痛苦之中,所以请求安乐死。
但实际上,她仍然有很久的生存时间,也具备一定自理能力。
姐姐Margo跟Jack说,她不是符合条件的人选,如果实施安乐死,媒体社会一定对Jack有大量批判的、负面的报道。
而Jack说:“但她有这样的权力。
我不管别人怎么想,我病人的感受才是最重要的。
” Jack只是以一个医生的身份去在意、关怀他的病人。
像其他支持安乐死的人一样,Jack也认为:个人生命权掌握在个人手中,每个人有处分自己的生命的权利;个体并没有为了他人而活下去的义务,而是享有死亡的自由。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个人应该对自己的生命负责,那么发生在自己权力范围内的纯粹自我损害不能算是不法。
根据自己的意志随心所欲地处分自己的法益的自由的观念看,这是一种合理的解释。
不过,这样的主张将在法律上带来诸多矛盾。
“刑法保护个人自己决定权,在刑事案件中,违背被害人的意愿是构成这些犯罪的要素,而生命法益具有特殊性,一旦放弃它那么意味着个体将失去自主决定权在内的一切价值和权利”,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讲,它与刑法保护自己决定权的宗旨所矛盾。
如果法律上承认自由处置生命是个人的权利,那么阻止他人自杀就变成了对他人权利的侵害。
此时,自杀者生命权面临不法侵害,那么他可以做出正当防卫,对阻止他自杀的人造成损害而不必负刑事责任;同时,成功阻止他人自杀的人反而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对于救助自杀者的人十分不利。
这样的法律将有悖于一个健康的社会所弘扬的价值观,即强调珍视生命、不得随意放弃生命,对于自杀行为应给予制止和救助。
此外,它使鼓励、教唆他人放弃生命这种违背社会伦理规范的行为变为“合法”。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如果安乐死一旦被法律所认可,那么就等于承认了自杀的合法性,而将这种合法性推广到晚期病人以外的感到痛苦、想要放弃自己生命的群体上时,将给同样怀揣善意的救助自杀者的人带来损害和不公。
法律和医学上思维的差异是导致Jack最终悲剧的最为重要的、最本质的原因。
Jack的初衷是善,法律的初衷也是。
然而,世界上不仅仅有善与恶的较量,还有善与善的对峙。
正如在安乐死问题上,不同角度的善良相互拉扯,带来的是难以调和的矛盾。
Jack是否注意到这些法律层面的问题呢?
也许他也听到过这样的反对观点。
但是,作为一个医生,他把病人的感受看得比任何事都更加重要。
也就是说,法律和医学视角下,对“自杀”问题所关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二者对于安乐死的争论并非在同一个话语平台展开。
医学的注意力在一个局限这个领域之内,强调关怀病人的感受,强调对于人性尊严、生命价值的充分保障。
它最初伴随着人类病痛的表达和减轻这份痛苦的愿望而诞生。
“救死扶伤”是减轻痛苦的手段之一,所以,它应该作为医学达成目的的手段,而不是医学的目的本身来理解。
如果“救死扶伤”成为医学的目的,那么尽管医疗过程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对病人的肉体造成伤害乃至痛苦,有违医学初衷的事就应该被接受。
从医学思维来看,安乐死是一种并不常规的达成目的的手段,且它是调和常规手段与违背医学初衷之间矛盾的方法。
而法律是一种“平衡的艺术”,不是一种非此即彼,惩恶扬善的判断指标,它需要将注意力放在更加宽泛的领域之中,需要考虑在一个特定领域适用的逻辑是否同样适用在社会其他层面,还需要考虑在司法实践中是否能做到最大限度地平衡各方利益。
安乐死合法化尤其道义以及法理上的正当性,但立足于现实时,贸然将安乐死正式合法化蕴含着削弱法律对生命权的绝对保护,甚至为合法谋杀提供法律借口,这都是法律在面对安乐死时的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4. 影片中的故事发生在美国,群众们反对Jack的理由很多是宗教原因,他们认为医生不应该“违抗上帝的旨意”,把生死的决定权交给病人。
在此,首先讨论一下疾病、医学的本质,笔者比较认同的观点是:“疾病本质上即是一种人体系统的失衡,平衡是相对的,而失衡是绝对的。
医学的目的是干预人体失衡的自然过程,让人恢复到相对平衡的状态。
”医学本身已经是对于自然的对抗和博弈,从宗教角度看即是对于上帝旨意的违抗。
治疗是通过“违抗上帝”来实现的,那么既在安乐死问题上认为医生违抗上帝而反对,同时又接受医学就形成了矛盾如果说在美国,很多人因为宗教原因而对于安乐死表示反对,那么在非宗教国家的中国,人们反对安乐死合法化具体有哪些原因呢?
实际上,不论是美国或是中国,在面对安乐死合法化时,除了宗教问题之外,还有很多现实隐患。
首先,安乐死潜在着被极少数道德恶劣者利用,作为逃避履行治疗、关护等义务的借口。
安乐死的合法化首先需要很高的社会道德水平、精神文明作为保障。
其次,安乐死需要社会医疗卫生与福利保障体系的支持,只有在尽一切救治、医疗、关护之后,仍然无法缓解病人的痛苦、延续生命时,才可以考虑安乐死。
美国虽然已经有发达的医疗水平,但没有完备的医疗保障体系,很多人无法担负起高昂的医疗费用。
不少美国人会担心:一旦安乐死合法化,这将成为他们唯一担负得起的医疗选择。
而在中国,除了少数群体享有公费医疗、拥有医保之外,占社会大多数人口的普通工人、农民、无业人员、社会弱势群体则处于半自费或自费状态。
如果不考虑这一现实,从个案人道主义出发,通过立法将安乐死合法化,将会推卸国家社会的医疗、救治责任,这实际上是对人生命价值、生命尊严更大的不人道。
因此,在无法保证安乐死不被滥用的情况下,我们面对安乐死的合法化应该保持审慎、理性的态度。
既然安乐死合法化触及很多复杂的现实问题,越来越多的人主张用与安乐死类似的临终关怀来代替安乐死。
临终关怀指的是:“临终关怀是对临终患者全方位地实行人道主义的一种服务措施, 是使临终患者在人生的最后历程中同样得到热情的照顾和关怀, 感受人间的温暖, 体现生命的价值、生活的意义、生存的尊严。
” 可以看出,临终关怀和安乐死都在强调生命的价值和尊严。
不过,尽管类似,临终关怀不能完全解决安乐死试图解决的问题。
临终关怀的问题概括来说,一个是贵,一个是少。
“临终关怀需要专业知识,减轻痛苦的药物也很昂贵,这使得维持临终医院的成本很高。
此外,临终关怀机构大多数在大城市,对于乡镇、农村来说几乎一片空白。
”因此,临终关怀和安乐死到底在法律上如何安排仍然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
5. 在安乐死问题上,法律和医学的目标是相似的,二者都想保护个体的生命价值、维护生命尊严,然而二者思维上的不同造就了“善与善的对峙”。
了解了这二者思维上的差异,也就可以理解Jack的主张,并且可以理解他为什么在法律上“不被理解”。
影片中有一个小细节特别打动我:在Jack第一次给病人实施安乐死时,病人躺在床上,讲起自己家的花匠周四会到他们家种金盏花,灿灿的金盏花将会把她的小屋包围。
Jack静静地聆听她讲述这些琐碎的美好,然后轻轻告诉她,现在如果她反悔的话他不会生气,他告诉她自己会尊重她的任何选择。
在病人面前,Jack好像变了一个人,他不再是一个偏执、孤僻、倔强的怪老头,他一下子变得和蔼、温柔。
我觉得这便是一个好的医生所展现的,对于病人深切的爱和尊重。
这部电影的原名翻译过来是《你不了解杰克》。
看完电影后,我并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理解了他,但我想谈谈我所理解的他——社会对于Jack Kevorkian医生的评价褒贬不一,但在我看来,我们正需要更多像他一样的“好医生”:像他一样尊重、关爱病人,体察病人的感受,把他们的关切作为自己的关切。
在我国,安乐死目前难以合法化,而作为类似替代的临终关怀也面临诸多问题。
当医学无能为力时,“如何尽最大可能减少他们的痛苦,给予他们尊严和价值”是每一个医疗从业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医疗工作者需要尽己所能用尊重和爱来部分弥补安乐死、临终关怀的不成熟。
也就是说,“安乐死合法化”不仅需要社会有很高的精神文明和道德水平,需要我们有发达的医疗条件及与之相匹配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对医疗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安乐死,整个社会需要进行持续的、清明而理性的讨论。
尽管Jack对安乐死过于激进的态度最终给他招致了惩罚,我们也不应该否定他努力的价值:世界上每一个重大的变革都需要许许多多像他一样富有使命感与反叛精神的、勇敢的人一点点地推动。
期待终有一天,法律与医学在安乐死问题上能够有条件化“善与善的对峙”为“善与善的合力”,解决医学人文上的难题。
lack of strong argument
看不进去啊.....
老套
我不能忍受这样的结局。人有权死得有尊严。而杰克是维护人类尊严与荣誉的使者。“你怎么敢,你怎么敢,拿安乐死跟种族屠杀做比较!”---最震撼我心的台词。老帕有张力的表演比老史泰龙华丽丽的双眼皮牛逼多了。让高举"Life is God's choice"的傻逼们去死
安乐死合法化是否会给执行手术的医生带来道德困境,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是否会使社会减少对疑难杂症的投入研究?是否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循?不说安乐死完全错误,但起码这是一个非常严肃值得讨论的议题吧?但本片却完全掩盖安乐死的负面性,单独呈现安乐死的好处从而塑造男主完全伟光正的形象,把国家和社会反对者打成不懂进步的封建主义者形象,这种错误引导群众的做法比烂片的杀伤力来得更大,只能是一星送上
我不知道谁是对的。我不知道谁更有道理,但我相信等我真到了那一天,我会想死的。
看不下去。
1.里面有个病人叫汤姆约克 2.我痛恨法律 3.我想看那卷记录死亡的录像带 4.最有爆发力的台词是“你怎么敢,你怎么敢,拿安乐死跟种族屠杀做比较!”5.那些举着“上帝决定生命”的傻逼们你们去死吧
HBO的这部迷你电视剧几近完美,它的手法很简单。导演也放弃了技术和手法的耍花招,他把所有功夫都放在了刻画人物和普及新闻事件上。Al Pacino老先生的表演绝对让你抓狂!
人有选择生死的权利,人有没有选择谁来决定自己生死的权利?人不能指定医生来了结自己的生命,为什么人民就可以指定刽子手来了结呢?
还原得太真实的传记片就像记录片
生命应有品质和尊严,安乐死是建立在病痛煎熬、无助治疗、自愿牺牲的基础之上,是一种摆脱折磨的解脱!它可以不被绝大多数人赞同继而变成法律,但至少不应剥夺某人选择死亡的权利,以宗教或道德的名义反对立法显然是胡扯,眼睁睁看着病患忍受摧残就是撒旦的行径,伪善至极!
看到今年年整七十的帕西诺还在荧幕上用他那干枯嶙峋的面孔和渐已走样的身躯为我们表演着,作为影迷还有什么可奢求的.
讲述美国安乐死医生故事的传记片,阿尔·帕西诺成功演绎主人公,虽然看起来很老,但依然很有魅力。本片对于理解让人尊严地死去这个话题有积极的意义。
could be better, liked the reference to the "crucible", the story is a bit long but acting was great.
不认为是一个可以称为出色的剧本,文本本身太强势。看到最后一直在想这样的电影是否像《平衡》那样,拍成纪录片更牛逼。片子本身是有态度倾向的,这种态度讨巧大于锋利,以至于宣判之前的十分钟我已经难受的眼眶发酸
烂片
让小Al Pacino四岁的Suan Sarandon演他的姐姐。就是喜欢美国电影经常会找这种特殊话题特别人物来拍传记片。会喜欢像Jack那样固执地坚持的人。同性恋都可以合法结婚了。期待安乐死的合法化。
我们不能控制自己出生(开始)~~但有时我们能选择自己的死亡(结束)!!能自尊体面而亡为何要痛苦麻木而死
事实上我们很需要一名死亡医生,他知道你对死的渴望是源于真实的病痛,还是仅仅是抑郁症而已。Jack坚持的医生的使命和职责,用“万物归一”来说最合适不过。画面和色彩很精致,很多场景安静得像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