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留着没有看的电影之一,看到这么多人打的差评,毅然决然四星变五星。
建议如果真的不听不了解摇滚最好还是不要因为它的高分而逼迫自己看完一部将近三个小时的电 影。
然后抱怨说“又臭又长,婊子立牌坊,吸毒滥性还将之大加宣扬如果这就是摇滚理解不了......”这部电影可以说是给喜欢那个时代那种音乐的人的大礼。
因为太真实了 。
“贝斯手梗,主唱吉他手之争,鲍勃迪伦,齐柏林,黑安,老李和大宝...”太多令人玩味的部分了。
并没有太多浮夸的溢美之词,只是给无法接触到那个时代的人 全面的展现一个我们已经接触不到的世界:疯狂的嬉皮士,为了乐队奉献全部身心的groupie,拒绝商业却又无法抵制名利诱惑的小乐队。
stillwater可以是你喜欢的任何一个老牌摇滚乐队,因为多多少少都有他们的影子。
(芷宁写于2006年3月17日)向摇滚乐队奉献全部身心的女忠粉被称作“骨肉皮”,影片《几乎成名(Almost Famous)》中“骨肉皮”Penny Lane(凯特·哈德森饰演)的原型据说是影星丽芙·泰勒的妈。
泰勒妈妈是上世纪70年代名模,热衷于摇滚乐,曾经辗转于各个乐队名人之间,毫不吝惜身体地在床上记录下了彼时美国摇滚乐的很多历程,堪称骨灰级“骨肉皮”。
自从有了前卫张扬的摇滚明星,这世间就出了很多心甘情愿的“骨肉皮”,除却美洲大陆的各位,在欧洲有玛丽安娜·菲斯福尔曾伴在滚石乐队主唱贾格尔身边,在国内,北京人给这个称呼来了个本土化,叫做“果儿”,随着时光流逝,一代乐队沉浮,一代果儿苍了……影片的故事情节可谓简单直接,叙事手法也平铺直叙,部分节奏还显拖沓,却在当年引发了美国人的观影热情,美影评人也难掩激动之情,纷纷给予好评。
究其原委,大抵和该片剧情仿若美国摇滚乐怀旧之旅有关,如果不是铁杆摇滚迷或有兴趣了解彼时乐队轶事的吾国观众,不一定会看得津津有味。
在该片公映的新千年,怀旧情结应时爆棚的美国观众仿佛化身为片中15岁的摇滚歌迷威廉·米勒(帕特里克·弗吉特饰演),和前去采访的少年一道兴致勃勃地搭乘着名为“almost famous”的巡演大巴,亲历了美国上世纪70年代摇滚乐繁盛期的那些事儿。
其实,那些事儿也早不是什么业界新鲜事——台上强势张扬、激情四溢、愤怒嘶吼、反叛呐喊,私下里放纵堕落、怯懦逃避、矛盾尖锐、酗酒打架、沉迷于性和毒品……该片的微妙有趣处在于,将彼时多个乐队的事件似是而非、虚实结合地加诸在一个虚构的名为“净水”的乐队身上,令影片流露出一丝集中又迷离的气息。
写实的部分主要以真实存在的《克里姆》、《滚石》杂志、乐评人莱斯特·邦斯、“黑色安息日”、“齐柏林飞船”乐队来体现,而虚构的部分便是“净水”乐队,米勒与该乐队的结伴而行,仿佛一个做梦、追梦的青涩少年逐渐看清现实的破碎之旅,一路的亲历,一路的失望,一路的碎片,于是,少年对乐评人邦斯的告诫“千万不要与摇滚明星交朋友”叹服不已。
影片开篇那组在稿纸上书写演职人员的简单画面,仿佛预示着这是一部和文字、和音乐有关的电影,是以乐评人见证的视角书写的故事。
导演卡梅隆·克罗威在他16岁时已当上了《滚石》杂志的记者,可谓业内资深人士,对圈中那些事耳熟能详,可以说,影片就好似他的半自传体。
在片中所示的堕落、吸毒、滥交、酗酒如同家常便饭的圈子里,Girl仿佛一件炫耀的华丽衣裳,仿佛雄孔雀所需的美丽翎毛,她们似乎无处不在,又可有可无。
Penny Lane热情美丽,笑容甜美,看上去似乎颇有主见,实际上却日渐迷茫,一路追星、恋爱、同居的旅程,让她逐渐失去了初衷,她的美丽也仿佛在逐渐消亡,就如同乐队那逐渐外强中干的实质……不过,此种生活方式,作为年轻时代的经历也未尝不可,只是,不少女孩缺乏走过历程、提炼升华的智慧。
该片最值得提及还是配乐,那个年代很多具有代表性的歌曲被散落在影片的不同时段,看影片,就仿佛回顾了一场摇滚演唱会,还是群星版的。
虽然其中采纳的歌曲不能完全代表那个如火如荼的摇滚年代,但结合影片氛围听,颇具味道,算是一张很应景的摇滚拼盘吧。
该片原声大碟收录的歌曲:1.America --Simon & Garfunkel 2. Sparks -- The Who 3. It Wouldn't Have Made Any Difference -- Todd Rundgren 4. I've Seen All Good People: Your Move -- Yes 5. Feel Flows -- The Beach Boys 6. Fever Dog -- Still Water 7. Every Picture Tells a Story -- Rod Steward 8. Mr. Farmer -- the Seeds 9. One Way Out --- Tha Allman Brothers Band 10. Simple Man -- Lynyrd Skynyrd 11. That's the Way -- Led Zeppline 12. Tiny Dancer -- Elton John 13. Lucky Trumble -- Nancy Wilson 14. I'm Waiting for the Man -- David Bowie 15. The Wind -- Cat Stevens 16. Slip Away -- Clarence Carter 17. Something in the Air -- Thunderclap Newman(若听片中所用老歌之一,保罗·西蒙和加芬克尔的《America》,点击http://nicolew.blog.hexun.com/6641716_d.html。
)
前几天临睡前收到桃子姐一条短信:“乐队穷三代,摇滚毁一生”我倒吸一口凉气,马上回过去:“为神马突然给我发这个……”这是一段小插曲,也是导致我找来这部想看好几年了却一直没看的电影的原因。
角色一:叛逆的孩子大多数的我们都曾或多或少被打上叛逆的标签,父母煞费苦心地安排好我们的一切,用他们觉得最合适的方法。
该谈恋爱的时候没谈恋爱该玩得昏天暗地的时候没有昏天暗地该知道些事儿的时候却什么也不知道我想美国的孩子至少还有在18岁之后say no 的权利而通常情况下中国父母的禁锢,从生理到心理,从身体到精神,从婴儿到成家立业这也难怪,每年一到过年,网络上到处可见吐槽的,各种盘问不说,还非得给他人灌输自己的价值观,这是一件太可怕的事情。
从小我们被家长被学校教育要正直要善良要不爱慕虚荣可是,现在又在给我们教育什么?
“你看人家怎么找了个那么有钱的男朋友……”“当官的就是有本事啊……”“你也学学……”请不要自己掌自己嘴巴好么?
我喜欢那些和自己孩子共同成长共同面对这个世界的父母不管你自以为自己有多少经验有多少学识有多少才能面对偌大的世界,我们都太渺小我们应该一起去探索这个世界“你太好不适合摇滚乐”“你们当然会喜欢他”“你把他教得很好”当姐姐终于在摇滚乐中对妈妈说出自己要离开家去当空姐时当威廉终于因为摇滚乐评能够暂时离开妈妈成长一段时间时他们真正开始去面对属于自己的人生包括最后回到家三人一起生活,这才是真正的理解的关系。
角色二:记者当我看到电影里威廉被乐手称为“敌人”时,我不禁笑了出来在摇滚的世界里总还有些东西是没变的:sex、drugs、rock ‘n’roll;漂亮姑娘;酒精;巡演;砸东西;当然还有大多数乐手是排斥至少谈不上喜欢媒体和乐评人的,这点放在现在依然行得通(想通了利害关系和媒体共进退的音乐人除外)威廉的矛盾代表了很多因为喜欢摇滚乐而成为了媒体从业者的矛盾一方面他们热爱摇滚乐他们是最忠实的乐迷,一方面他们代表媒体要保持客观,而另一方面他们不可避免的和乐手成为了朋友。
摇滚乐手为什么会排斥媒体?
看看导演剪辑版里他们去电台录节目的那段把(电台主持念着不知所云的稿子,甚至睡着了)!
那就是现实,大多数的媒体根本不在乎你谈的是吉他还是贝司,他们只是照本宣科的做好一个活儿,甚至有时还做不好。
任何乐队在大多数媒体看来只是成千上万的料之一而已,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关注的人又少,又拉不来什么广告,在他们眼里甚至连料都算不上了,谁还来认真做你!
现在也不会有媒体愿意出钱派一个记者去追一个巡演只是为了一篇4000字左右的稿子。
演出去不去看自己时间,专辑听没听不重要,重要的是专辑寄到了没有,车马费给了没有,通稿发到邮箱了没有?
改扒改扒给宣传个人情上呗!
到处都是给各种客户做的软文,但是可悲的是,玩摇滚的人没多少钱,他们连版面也买不下来,于是你能在主流媒体上看见摇滚的机会越来越少,字字都是钱啊,干嘛放着不赚!
当威廉听到越来越多的真话时,他的身份已经从记者游离到朋友之前有跟朋友讨论做采访的一些事情我们归纳总结为一个字:懂当被访者感受到你的诚意和你在某个方面能懂他时其实采访的门才真正打开所以当滚石杂志里所有人都质疑这个15岁男孩时,我不禁想耻笑一下那些编辑,你以为你们有权威,你们有阅历,你们有经验,就足够做好一次采访么?
当你们拿着这些围绕在你们周围的气场出去采访时,谁能保证被访人和你说的都是实话,太多艺术家在回答他们不喜欢的人的问题时都早就有了草稿,所谓的采访技巧如果建立在胡话的基础上,再漂亮的对话也没有用!
角色三:Groupie“It's all happening ”这是最开始我记住她们的话她们还说:“这些新来的女孩真奇怪”“她们根本就不知道骨肉皮怎么当,骨肉皮会对一首歌一个乐队痴迷不已,爱到心痛”之前有一段时间我是不理解Groupie的,他们的两性关系对于我来说太过简单又太过复杂,直到某一天我看了《海盗电台》,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释然了,为什么会有Groupie存在就跟为什么会有爱情存在一样自然,并不是只有摇滚乐中才存在这种关系,但凡与艺术沾边或者是有魅力的人都或多或少有过这样的关系,不为什么,他们有这样的魅力。
反倒是一直在月亮组看到有帖子在声讨那些女孩为什么要跟摇滚乐手上床的时候,我非常想跟一贴,女孩选择跟什么样的人上床是她的自由,这个时代脱离婚姻脱离恋爱关系的两性关系并不少,我并不觉得在其他领域就没有这些状况出现,为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人或者说为了一个写出自己喜欢的歌的人,这种理由比起钱、奢侈品、交易、寂寞来说要可爱的多。
Penny代表了很多热爱摇滚乐的女孩,她们漂亮、热情、热爱乐手,她们不是一无所知的只想着和风光男人上床的女孩。
她可以追巡演,她可以逗乐手开心、她会社交、她知道的乐队不比乐评人少、当巡演巴士上响起某首歌时,她可以一起合唱!
她一直说她已经退休了,她一直不肯告诉别人她的真名,当她在散场的场子内,独自拿着一枝玫瑰起舞,那种看完演出的满足和幸福,你可以相信她的爱有多么浓烈和真诚。
威廉是个真正勇敢的男人,他正视自己的感情,并且用真心对待一切,他说:“现在我要勇敢进入,许多男人曾经去过的地方”他吻了她“那个骨肉皮?
她是乐迷,她对你们乐队一片痴心,你们只知道利用她,你们全都一样,利用完就扔掉,你们和鲍勃迪伦在一起时,她差点死了,你们老是三句不离乐迷、乐迷、乐迷,她是你们最忠实的歌迷,而你们却不珍惜她,如果你看不出这点,那是你的问题。
我爱她。
”他吼了他他对她们的态度从来不依附于任何人的想法和看法电影里没有大谈摇滚乐如何如何伟大也没有把摇滚精神捧上天,甚至乐队在面对威廉的采访时,那些答案都真实的可笑。
他们只是想让自己更酷一点,嗯,酷一点而已当他们接受了那个牛逼商业经纪人的时候,他们的迷茫、混乱、不知所措被商业打了个正着当摇滚乐脱离地下、肮脏的时候,他们只能是几近成名纵然他们成了滚石杂志的封面故事三个角色和摇滚乐一起告诉我们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独立没有独立精神,一切都是瞎扯淡!
当所有人都跟你说:珍爱生命,远离摇滚时他们只是希望你能远离那些他们看到的“坏”的事物珍爱生命、远离滥交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远离利用珍爱生命、远离虚伪珍爱生命、远离虚荣……当我远离了这些时,我发现我离摇滚更近了
这片子让我想到很多小团体。
从幼儿园到大学,甚至到工作之后,好像都有那种小团体存在。
他们总是给人一种团结的感觉,总是整体出现在大家面前,说着旁人几乎听不懂的内部语言,他们似乎有着自信的气场,有着自己的行事原则,成员之间有着强大的凝聚力。
有些小团体很多时候可能还经常成为班里或者什么其他工作环境中的焦点。
给未加入的人以吸引力和距离感。
而当你接近了或者甚至进入了这些小团体,你会发现,他们的成员之间相互可能有抱怨,有的甚至不是抱怨这么简单,而是敌视。
有些成员可能并不想继续呆在这个团体里面只是碍于很多别的因素只好继续留在其中。
有些成员可能是心甘情愿或者并不自知的被其他成员利用着。
一个看似非常团结的小团体,其实里面很可能问题重重。
一个小裂缝都有可能让他们整个崩溃。
而如果崩溃,成员之间很可能在外人面前撕破脸把很久之前的积怨全部抖出来,那场面好像会是相当的难看。
所以那些表面上令人羡慕的小团体,很可能就不过如此,就像片中这个乐队,有些看上去高端大气的人,很可能就是绣花枕头,而很可能可悲的是他们连自己绣花枕头的身份都没有意识到。
就像片子里的Lady。
这些小团体喜欢被外人羡慕,而象乐团这种小团体,外人的羡慕和支持正是他们名气和金钱的来源,他们自然想维护并加深这种羡慕,所以要更加维护自己那种美好的形象,维持大家对他们的期待,甚至是在自己可能并不胜任的情况下,就像在水池旁边的房屋顶部,在下面乐迷热切的期待下,他只好跳下去。
跳下去之后呢,狂欢和庆祝之后,水池依然会恢复平静,不过如此。
最后在飞机上,大家在暴风雨中把所有的积怨都说了出来,而其实场面可能并没有那么难看,相反大家把话说出来之后,那种压抑的气氛没有了。
暴风雨过去倒是晴朗了很多。
最后乐队灵魂人物去找主角道歉,说出了真心话之后,很多问题其实就迎刃而解了,其实摘掉某些并不属于自己的光环,结果也不过如此,甚至可能会比之前更好。
影片结尾,一直向往摇滚生活而离家出走的女儿终于在弟弟的带领下回家了,母亲马上伸出双手接纳了她。
打破别人的期待其实可能并没有什么,否定一下自己也可能没有那么难,不用低估某些寄望者找到其他目标的速度,也不用低估很多真正关心你的人对你真面目的包容程度。
15岁的William家里,父亲早逝,母亲是大学教授,十分严厉,就连说话口语化也不准,更不准听摇滚乐队,认为就是一群吸毒、滥交者。
姐姐Anita为此与母闹翻,于18岁离家结婚、做空姐。
William被隐瞒跳级三年的事情,一直因为太小被嘲笑,Anita临走前留下一堆摇滚乐唱片,让从小想要当律师、志向正确而远大的William爱上摇滚。
他去找著名摇滚乐评Lester,他欣赏他的才华,让他为Creem写稿黑色安息日,但也告诫他不要和摇滚明星交朋友、靠太近,只是利用你。
他似乎没有听进去,结果采访时候进不了门,结识了Penny Lane一伙Band Aids,然后想让Stillwater乐队带进去被拒绝,结果一夸就带进去了,交了朋友。
而Band Aids的名人Penny Lane也再次和Russell相逢,Russell想再和她谈,于是约定在riot house见,她带着William去见他们,本来想骗骗Russell跟他分了,退休了,不跟着追星了,结果忍不住又在一起了。
因为写稿不错,竟然被滚石约稿,他决定写Stillwater。
他看着粉丝疯狂,女Band Aids和他们疯玩,而母亲却因为他缺少联系而担心。
在第一次采访创作者Russell,他说他们的音乐只是为了cool,一开始可能有音乐的思想和内容在,后面成员就变成了结交一堆女人,赚钱买大房子,堕落了。
但没有多说,不能刊登。
Russell巡演触电,不顾合约离开,他们去下一站,母亲更伤心了。
再一次采访,Russell嫌采访太professional,结果因为乐队T恤只强调Russell其他人不清楚,主唱Jeff不满意,闹翻了,说恨Russell自我中心,Russell愤然离去,和一帮粉丝走了,去他们家里嗨,磕药,嗨了爬上屋顶说自己是golden god,粉丝怂恿他跳进游泳池,想要他的遗言是“I'm on drugs”而不是“I dig music”,并不真正关心他,结果他跳了没反应才跳下去救他,只有William关心他安全。
母亲因为William还不回很伤心,而他去往下一站。
乐队专属巴士Doris上采访Jeff,他说自己是大脑,Russell是直觉,相辅相成。
可是采访还写不好,结果在酒店他跟Penny说担心你这样跟去Cleveland被利用,几个女粉丝给他deflower。
他搪塞滚石主编说很深奥,结果竟然要给他争取封面故事。
其他成员采访,啥也说不出来。
他被抓着去克利夫兰,而Russell则想要嘲笑他的母亲,结果被他母亲严肃吓了一跳。
公司换了能干的经纪人,想让他们赚大钱,但是他们不在意,只要音乐。
结果还是换了,以后坐飞机。
结果在波士顿打赌之中,Russell打赌把Penny当筹码输了给另一个乐队,飞去纽约Penny也没飞机位置跟了,William偷偷告诉她Russell把你当筹码赌,别跟了。
可她忍不住去了,Russell却瞒着纽约的女友Leslie,不管跟来的Penny了。
Penny伤心地吃大量安眠酮自杀,幸好William跟着她叫医生救了她。
此时,他错过了毕业。
Penny醒悟,走了。
乐队成员坐飞机离开,结果遇上暴风雨要迫降,有死亡危险,全部说出真心话,多么恨Russell,Jeff和Leslie搞过,大家都搞过经纪人Dick的前女友,鼓手出柜。
而William在矛盾之中大喊他们辜负了真心粉丝Penny,利用她,抛弃她,纠缠不清。
他回家了,Russell这样一折腾说,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他啥也没有,滚石编辑很生气,他说争取一晚上把全部事情写出来,结果经纪人和乐队成员说毁了我们名誉,必须矢口否认,Russell同意了。
他不能刊登,郁闷地遇到姐姐,却只想带她回家和解,在了解到摇滚乐队的矛盾、虚伪,不能交朋友,爱他们而反叛亲人是可笑的之后他带姐姐回家。
Jeff在第一次采访说摇滚能拯救世界,口口声声chicks,多么可笑。
而摇滚乐队成员也和解了,虽然恨彼此,还是和谐地继续。
Russell放不下Penny,主动要找她,结果她给了William地址,让他们相遇,去和解。
Russell继续被采访,而他在之前也想清楚承认了报道,让报道刊登。
总之,过度追星不可取。
神化摇滚,到处追随歌星,而他们有的只想赚大钱,磕药,泡一大堆女人,利用你们,用完不爱了就抛弃,并不能代表你的未来,还是家里好。
而Russell对音乐和感情比其他人诚实一些,才让最后和解成为可能,也才继续访谈他。
“酷”与现实同样以摇滚为题材的电影《海盗电台》里有一句台词让我记忆深刻——酷不简单,简简单单就很酷。
在我看来,《几近成名》就是一部借着摇滚讲“酷”这件事。
男主角William是一个很不酷的男孩,成长于单亲家庭,母亲是一个严厉刻板的大学教授,因为跳级而“错过了自己的青春”而总是被身边比自己大两岁的同学们嘲笑。
就在18岁的姐姐成为空姐,离开家门,给他留下一叠厚厚的摇滚唱片的时候,William找到了一个能让自己酷起来的方式——成为一名摇滚记者。
采访摇滚乐队是他酷的开始。
电影中的“主角”摇滚乐队Stillwater,出场时只是一支“只能为黑色安息日做暖场”的二、三流小乐队,他们为成名努力着。
在乐队开始“成名巡演”后,做完某个电台的采访后的一次聚会中,William采访Russell为什么做音乐时,Russell回答,其实是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酷。
而影片中的Penny像William的姐姐一样,是摇滚乐的乐迷,她认识各种各样的明星,是Stillwater乐队的忠实粉丝,有一次William问她难道你的朋友都是明星吗,她回答说和明星做朋友更有趣,明星都是有趣的人。
无论是William,乐队还是penny,他们都是在追求“酷”的人,因为在当时被认为“酷”的摇滚乐而结识在一起。
“酷”是什么,要给“酷”下一个定义很难,是你我在青春期时穿一些奇装异服的叛逆,也是对自己的热爱保持单纯的执着。
影片中的人其实都在以自己的方式让自己变酷,但是每个人都在这个“变酷”的过程中伤痕累累,“酷”也渐渐开始变质。
因为学业的压力,William多次向吉他手Russell提出采访但都被耽误了,William也表达过自己的愤怒,也向他们表达过自己想要回家的意愿,但是都被penny挽留住了,她对William说和大家在一起你就已经是在家里了,也就是在这时候,William明白自己确实爱上了penny,他跟随乐队做采访,或许更多的是为了能有更多的时候和penny相处吧,William的酷从单纯的“成为摇滚乐记者”梦想里多了份不靠谱的甚至显得虚无缥缈的爱情。
因为penny似乎更奉行“及时行乐”这条准则。
影片中几个姑娘要给William破处的时候,他深情得望着penny,penny先是感到有些惊讶,随后又很快挂上了笑容。
这是镜头给两人的眼睛都进行了特写,William的眼神从开始的欢喜变成了小小的失落,而penny的眼神中透露的更多的是抱歉。
William的爱情注定是一场空。
值得一提的是,William在此之前曾多次偷偷注视着penny的一举一动,这是他第一次如此直视penny,对两者的眼睛特写,让这一次对视更感动人心。
Stillwater就像其他乐队一样充满矛盾,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秘密,虽然如此,他们却始终都在相对纯粹的玩摇滚,始终坐着那辆破旧的大巴。
乐队的变质开始在新的经纪人的加入,当新的经纪人在用更大的舞台、更多的钱对乐队进行说服的时候,画面里出现了William的“伯乐”曾对他说过的话,“摇滚乐已经走到了尽头”。
Stillwater终于还是换了经纪人,也将大巴换成了飞机。
影片中,日落时,飞机飞过那辆大巴的空镜头表达了一种落寞,也象征着这支乐队所追求的“酷”已经开始变质。
这场巡回演出,这次追求酷的旅程,每个人都在这个过程中隐藏着自己,让自己变得“神秘”,所有人都疲惫不堪。
William最后没能完成自己的记者梦,乐队解散,没能登上滚石杂志的封面,penny自杀未遂,独自去了摩洛哥……但其实每个人既是失败者,也是成功者。
William和姐姐一起回家,姐姐与母亲和好,过回了以往简单平静的生活;penny终于去了摩洛哥;Stillwater找回了大巴车,继续玩着自己的摇滚。
简简单单,却很酷。
Penny的悲哀与解脱Penny的真实名字是lady,但是她的生活却与lady相去甚远。
过着放纵的生活,最终也没能得到自己的爱情,这是她的悲哀;而她的幸运在于最后终于解脱,去了计划中的摩洛哥。
Penny与William的姐姐有许多相似之处,William的姐姐是空姐,在一定意义上,penny也是空姐,penny在影片中有两次模仿空姐,说着在飞机上的注意事项,一次是在聚会狂欢时的玩笑,一次是在飞往摩洛哥的飞机上。
甚至我认为,penny就是William的姐姐,是18岁是离开家的时候,放弃空姐这个工作,而是继续选择摇滚的姐姐。
无论如何,两人最后都有了自己的生活。
总之,还是那句话,想要酷不简单,但是简简单单就很酷。
看完这部长片,久久地叹了口气,说实话感觉看这部片子的时间过得很快,这部电影是我最爱的片子,我给他打10分的满分,题材是最爱的摇滚乐,讲述的是一个年少热爱摇滚乐的青年以及一个不知名乐团以及身边追随着他们"臭名昭著"的groupies(我忘了应该怎样称呼这些为了与那些成名乐团在一起而上床的疯狂女歌迷).电影开始于摇滚,结束于摇滚,自然电影的原声非常非常好听,导演虚构了一个STILL WATER的乐队,而故事也源于道源Cameron Crowe年轻时更从LED ZEPPLINE巡回采访的亲身经历,于是自然地电影中我们听到了大量那些耳熟能详的著名乐队:black sabbath(黑色安息日),led zeppline(齐柏林飞艇),eagles(老鹰)等等...说实话这很让我振奋...电影讲述的是70年代,在一个性,毒品,摇滚乐同时被解放的年代,在一个传统的美国单身家庭,女儿与母亲矛盾深刻,一个是热爱自由,摇滚乐的女儿,一个是身为大学教授,思想保守的目清,女儿离开了家,走之前他把自己所有的摇滚乐LP(黑胶片),留给了弟弟.弟弟是一个聪颖的孩子,并且不违抗母亲.渐渐地弟弟热爱上了摇滚乐,并且开始写一些乐评,他言语客观,文风犀利,很快他被老牌摇滚杂志委派去采访刚刚开始走红的摇滚乐队STILL WATER,他认识了热爱这个乐队的女孩penny,以及乐队的吉他手Russell,然后他们开始了一段让他们都难忘的全国巡演....电影中有许多矛盾:groupies的表面的放荡不羁与她们内心的空虚,摇滚乐初衷的音乐与商业化金钱的冲突,still water内部的分分合合.电影中许多个镜头也让我印象深刻:飞机要坠毁了,大家说了心底的秘密,结果..Russell问Penny地址,结果却得到william的地址,结果两人..."life was saved by rock 'N' roll."什么是摇滚?在我看来,那些真正用生活以及灵魂描写出来的曲子,那些让人从心里深深震撼的曲子,就是摇滚乐.用心感受摇滚,用心感受生活.
不好意思,不给5星的朋友, 只能说明我无法企及你们对电影的要求。
我无法不给这个电影5星,她包括来太多的事情,太多的感情。
初看一次, 大家以为这是一部关于摇滚音乐的电影,其实反复观摩,这部电影包括了太多的感情,儿女与父母,朋友与朋友,女人与男人,粉丝和明星,情敌与情敌,敌人与敌人。
包含这么多感情的电影在2小时40分钟结束了,不需要任何经典的对白,任何夸张的表演,一个人走入另一群人的生活,他的孤僻,敏感,与自我否认都烟消云散。
对我来说,好电影并不希望有结局,我希望一直陪伴主角的生活走下去,但是这部,作为一个男孩成为男人的过程,结局已经不重要了,他的过程,他的感情,他的感情已经让他得到了升华。
作为一个生活在国外喜欢音乐的人来说,这部电影已经诠释了所有。
牛逼。
电影一边讲述,一边评论,在摇滚乐褪色的年代,孩子开始成长。
电影里包含了摇滚乐的各大要素,二流乐队,吉他手,巡演,药材,果子,乐迷,记者,乐评人。
六七十年代的牛鬼蛇神也在片子里一闪而过,Lou Reed,Jimi Hendrix,深紫,大卫鲍伊,飞船齐柏林,鲍勃迪伦,米克贾格(另,滚石的鼓手现在成了澳大利亚的环境部长,牛逼吧)。
俺个人认为,这部电影讲述了摇滚被商业绑架的过程。
这是最最遥远的旅程啊,回到出发的地方。
摇滚变成了“酷的工业”Lester Bangs据说是宇宙中最牛逼的摇滚乐评人,乐迷William遇到他后,受到了他的教诲(电影中人物各有分工,William负责体验,Lester负责客观评论)——孩子,你生不逢时啊,摇滚时代已经终结了。
激情燃烧的Lester看上去有点儿Stoned,坐在小饭馆儿里,他评价道,摇滚已经成了制造“酷”的工业。
接着他雇佣童工,让William去写黑色安息日的稿子,于是威廉认识了StillWater一伙人。
StillWater的灵魂,吉他手Russell把威廉当成了哥们儿,告诉他做音乐的初衷也是“酷”。
可William不酷。
当他结束了采访,在滚石杂志社里写稿子时,Lester在电话里说他也不酷。
“酷的工业”是电影里对摇滚最尖锐的批评了。
“酷”本身没啥罪过,荷尔蒙,药,灵魂,天使(爱幻想的印第安天使们),生命力,虚伪(和真实总在一起),装逼(become a逼的必经之路),这些都是好词,不过“工业”是个坏词。
在现代,工业是最坏的词了。
酷和工业的结合把摇滚毁了。
巡演之路:飞机取代了汽车William的采访一开始,StillWater乐队的主唱装逼的话就滔滔不绝地来了。
“摇滚是一种生活方式,是思考的方式……有钱也不错。
”这乐队坐着大巴(还一起唱歌),一路给黑色安息日暖场,慢慢声名鹊起。
他们的音乐也就一般般,有的人也挺糙。
比如贝司手哥哥。
“你对乐队的贡献是什么?
如果你离开,乐队会怎么样?
”威廉拿着麦克风,在雨天。
“……那,那就没贝司了。
”他回答。
歌迷也是如此。
当年Jimi在台上乱弹吉他,观众们在泥地里抽大麻。
在电影的“背心事件”后,Russell在乐迷聚会里用药过量,站在屋顶上(抽象的舞台上)宣布自己是黄金神仙。
他说出了自己的遗言,“I’m on DRUGS!”,经修正后,改为“我爱音乐”……他本不想跳,在乐迷们的要求下,他还是跃入水池。
歌迷与乐队的关系就这样高度概括出来了。
乐队名气大了,新的牛逼经纪人也来了。
他让乐队更适应商业社会,让乐队甩开大巴士,坐上小飞机。
钱越来越多,乐队,音乐,创造力,都成了巨大产业链中的一环。
郭德纲说,你想想,它能好得了么?
没有玻璃鞋的灰姑娘们Penny Lane是一个女孩儿的名字(Is in my Ears and in my EYES),她已青春小鸟不在,是一代名果。
电影用了很多篇幅描述这些女孩儿。
奇怪的是,我对这部分印象不深。
William爱上了潘妮(叛逆),并为她辩护争鸣。
Penny在散场的剧场地板上跳舞的一幕很美。
Penny出场的时候,就声明她已退休,她们是“为音乐而来”。
而乐手们只把她们当作工具使用。
和乐手们(当乐手真好,我羡慕他们)相比,姑娘们意气殊高洁,终于还是失落。
《滚石杂志》曾介绍过一个最有名的groupie,擅长口活,对象贯穿整个摇滚乐史,《我爱摇滚乐》还是什么杂志转载过,记不清了。
谣传披头士没出名前,在欧洲大陆乱跑,Geogre年少也是被果破的身,和威廉的遭遇有点儿像。
回家,《滚石》杂志真傻逼这拍了四年的、表面很光滑的电影并不装逼。
这很困难,如果你对一个东西仔细打磨,它容易变得装逼了。
电影的层次也很丰富,母亲这个形象很光辉,她对摇滚的看法(其实很对)也代表了大众主流。
开头姐姐离家,然后威廉离家,最后他们还是一家人。
一次次的采访推迟,William在飞机上爆发了,同时爆发的还有同性恋鼓手,他的秘密是他是同性恋。
危难时刻,大家都挺爷们儿,虽然为人不同。
下了飞机,William来到了滚石杂志社。
这电影对滚石杂志的嘲讽从始至终。
“Crazy...”是那个亚裔编辑的口头语,当他听见威廉照搬Lester的话时,脸上的微笑证明了他是个纯种的傻逼。
的确,在摇滚时代即将终结的时候,摇滚的媒体也不可能独自牛逼。
于是,还是回家吧。
我不太喜欢影片的结尾。
StillWater又回到开在公路的大巴里了,虽然这很正常,这是和商业和平共处的方式。
不过,他们为什么不自杀,或者变成U2?
事实上,虽然我也听过不少勉强属于摇滚范畴的音乐,但我从来不敢说自己对摇滚乐有哪怕一丝半点的了解。
摇滚乐为什么存在,如何存在的,存在的意义如何,我从未认真思考过,可始终浅薄的认为,摇滚乐必须有风骨,有思想,有精神,有自我。
而不应是纯粹的商业,不只是玩酷的炫耀。
在这部几乎很难界定类型的电影里,我努力寻找着什么,最终发现,导演试图告诉我们,最重要的是真实,无论对于人生还是对于音乐。
Lester Bangs送给William的关于写作乐评的忠告就是诚实且不留情面(Honest and Unmerciful)。
在Topeka的Aaron家里,Russell展示了他最最真实的一面,他完全释放了真情,直至站在屋顶飞身跃入游泳池。
Penny在纽约的中央公园告知William自己真名,当在机场告别的时候,William对Penny深情的那句“我们在真实的世界中再见(See you back in the real world)”。
以及全片最后的高潮,在飞机上所有人敞开心扉展示真实的自己,直至飞机平稳落地之后Russell那句“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以上一切都不外乎真实二字。
作为乐评人的真实,作为乐迷的真实,作为音乐人的真实,更是作为一个人的真实。
除了内容内含的真实,影片本身却满是纪录片式的真实感。
作为一部自传电影,尽管Stillwater是虚构的乐队,然而一支二流乐队的生存状态,坐巴士巡演,给大乐队暖场,乐队成员争夺核心地位以及那个“摇滚乐生死存亡”的年代,无一不透露着导演满腔的真诚和写实精神。
真实的还原,往往正是电影的使命之一。
一切音乐,甚至说一切事业的最终核心永远都是人本身。
人最重要,因为人是有血有肉的真实,是大于一切笨机器(sily machinery)的存在,重要的多的多的存在。
Russell自始至终都没有给出过摇滚的真正定义,全片也没有,然而Russell说过,玩音乐会让我们看上去更酷,在影片的最后他又说,他热爱的是音乐的所有(everything),是的,非要寻找什么意义就太假太装逼了,真正的意义就是这样,只是热爱而已,唯有真正的热爱才能有真正的情感的宣泄,才能有后续那些可能被解读出来的各种意义。
如果有人说,是为了济世情怀或是什么更冠冕堂皇的理由而玩音乐,甚至是做别的,那都可以无视他们了,因为他们不够真实。
“如果有人说不喜欢他的音乐大受欢迎,那他一定是个胆小鬼。
我研读过整个音乐史,通常最杰出的音乐往往是最受欢迎的,如果硬要说受欢迎是不好的,那充其量是因为受欢迎原谅自己的缺失,但我从不轻易原谅自己,你呢?
”这大概是片中最有分量的话语了。
现在的我们似乎都习惯了本末倒置,要知道,只有真正好的音乐才会受欢迎,而不是为了受欢迎而去做音乐。
如果流行音乐的目的就是受欢迎,所有的流行音乐人以受欢迎为目的进行着创作,那么摇滚则绝对不能走上这条路,否则,摇滚就在此丧失了它的真实性,从此不为摇滚为流行了。
现在还有多少人从一开始就抱着一颗真实的心去摇滚,还有多少号称摇滚的人还保有这颗真实的心,还有多少正在听摇滚和热爱摇滚的人能够读出这颗真实的心?
大概只有云知道。
这部电影带着纪录片的笔触在说一个故事,它似乎想要深入摇滚,探讨摇滚的含义,又似乎只不过在讲一个小孩和一个二流乐队的旅行故事,一个青春成长电影,一个摇滚乐电影,一个自传电影,一个伪纪录片,就这样看似毫不搭界的东西就潜移默化的融合了起来,不留一丝痕迹的天衣无缝。
尽管没有Stillwater,没有Penny Lane也没有William Miller,但是我们有真实的自己和我们真实的世界,以及陪伴着我们的真实的摇滚乐。
一切都是虚幻,一切都是空洞,一切都要回到成长。
162分钟都很好看,人物都很可爱。William reminds me of the boy once I loved in high school.
Stillwater贝斯手是...Mark Kozelek演的...就是上次在大陆演出让现场全程保持安静并且后来发了个那场的现场官方靴腿什么的那个大叔喵
好莱坞烂俗青春片而已,打着摇滚乐的名号卖卖狗肉。不知道评分为毛这么高。我不喜欢片子里的女孩们,你想当骨肉皮也没什么不对,谁让你控制不住想和舞台上耀眼的乐手们(多为主唱和吉他手)上床的欲望呢。但是你当了骨肉皮还非得给自己立个牌坊把自己说成是为了摇滚不惜献身的缪斯就是你的不对了。
为什么我要看一群丑逼演戏?!
无聊的无病呻吟和为赋新词,看一个小时坚持不下去了。
其实我感觉我没看懂!
rock n roll my ass
未来记者的采访路
几近成名的痒。。。。摇滚#¥%#@青春¥#%@
因了凯特-哈德森的成名作,而期待很深,还是逃不过嗑药滥交的乐队巡回巴士,这段在路上的过程,不但剖析了乐队成名的艰辛,还教会了车上的所有人,如何对待朋友,如何去爱,如何去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比起成名之路,小乐评家的一家子更让人感兴趣。
They Rock,I Just Watch Rock Film。
21_143。看的是162分钟的版本。我对rock 其实不太感冒,这个年代的各种感觉我也就是还好。但看到最后倒是真的莫名感动了。
摇滚乐,受父母严格管教的小男孩假装记者,一个几近成名的乐队,一个有魅力活在梦幻中的追星族
將近三個小時,故事太boring,一開始我還以為說的是這個小天才的成長故事呢。懷疑這麼高的分是水軍搞出來的……要不然就是我不懂那些Guys living on Rock&Roll的世界……
伪摇滚迷的狂欢。
我们后来不青春,早睡早起,健康独立,可是后来我们更温柔。
【B+】可以说是小情节电影的剧本顶级范例了,没有波折的情节和戏剧性,依靠对人物内心的关注而让电影如此细腻饱满。各种柔光轮廓光把凯特哈德森拍的像一个天使。
加长版,太拖了
呵呵,摇滚乐;呵呵,果儿。你要是不是有这么大勇气拍2小时40分钟我还是可以给三颗星的,8.0,我真是迷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