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有色眼镜只看到了各处有乐和基情满满政治 引申意甚么的看不到看不到。。。
咩哈哈哈哈
一个嗜酒成性的失败作家,带着自己没有出版的两部半作品的遗憾,来到了波多黎各前往一家报社去当记者,然而来到这里的他发现,自己所憧憬的生活在这里并不存在,伴随他的还是窘迫的生活和成天酗酒日子。
影片的一开始就是约翰尼·德普宿醉之后在酒店中醒来,服务生叫开房门看见的却是一张疲惫不堪的脸,凌乱的头发、通红的双眼,一下就能看出昨天晚上这一切的主人做了什么。
然而不得不前往报社面试的他还是踏上了出租车,开始了他在这个美丽的国家的记者生活,然而他眼前的报社却只是苟延残喘,他满目所见到的都是为富不仁,和穷凶极恶。
来此淘金的美国人大肆是压榨当地人,而当地人也对富有的美国人充满仇视。
报社主编的逃窜让整个报社瞬间崩塌,失业的他此时又与刚结识的富人朋友交恶,此时生活四面楚歌的他,却收获了爱情,在这段可谓是充满危机的生活中他完成了自己的蜕变,涅槃重生的他踏上了回国的道路,去纽约娶了自己的心上人,并在此后的工作中成为了美国首屈一指的资深记者。
看起来有点枯燥的人物传记类电影,讲述了一个传奇记者在波多黎各的一段精彩往事,约翰尼·德普的主演是本片唯一吸引我的地方,他的演技确实是非常的精湛,不过呢故事本身却着实有点缺陷,缺乏高潮。
和一年前约翰尼·德普 Johnny Depp主演,也饱受批评的《致命伴旅》一样,我还挺喜欢这部影片的。
虽然没看过亨特·S·汤普森 Hunter S. Thompson的小说,也体会不到其在美国文化中的重要性,单单就影片来说,各种元素一应俱全的故事本身、流畅的叙事和个性的人物,机智的台词和美妙的音乐,加上混杂其中的异域色彩。
唯一觉得缺憾也是容易诟病的就是风格上还可以更放得开点,这样一个自由主义内涵的题材用了一个过于传统的表现手法,除了保持原著文字的条件下,来自于影片的外延显然少了点,而德普过于契合人物气质和毫无压力的表演因为太过熟悉也会是把双刃剑。
挺普通的片子,故事讲得太凌乱,毫无特点的影片,除了那一点点主角们生活的自由和让人羡慕的洒脱。。。
看完终于明白为什么这片子在美国票房不好了,完全就是质量不高的原因嘛。。。
首先知道这部电影,是从《看电影》杂志得知德普为原作者办的葬礼那件事。
于是很好奇,一部基于情义的影片质量如何?
在未看之前,心里蛮嘀咕的。
因为往往这种冲动的动机多半酿不出什么好酒。
然而看完之后,觉得还行,除了结尾收尾较为突兀之外,影片偏重质感及意境的挥洒,而未能理出少有棱角的情节,因而丧失了一些硬朗的性格。
情节梗概:失意记者,颠沛流离;时代奸商,欲纳麾下;备受压迫,准备折腾;红颜知己,刚刚路面;扬帆起航、全片结束!
【唉,就这样结束了,就像一场宿醉,有理由的落醉,无理由的梦醒。
】
说实话不喜欢这样的传记,特别有一段没看懂,DEPP看着女主被黑人包围,又看到女主的男朋友因为嫉妒弃女主而去,而DEPP非但没有去救女主,还迁怒与女主男朋友,进而要揭露此人的所作所为。
尼玛,为啥啊?
》???
因为DEPP与生俱来的使命感和正义感???
我勒个擦,明明就是一个神经质,在一群神经质中穿梭。
在波多黎各这样美丽的城市,建立在大自然心脏中的城市,有着两种极端的生活方式:最淳朴的生活,就想男主的几个屌丝酒鬼朋友和最高端的生活,就想女主的朋友,开着游艇和跑车,穿梭在大自然间,两个生活是如此的格格不入,从出生就是原罪,永远不可调和。
就像男主最后的生活一样,如果是我一定不会迈出那离奇的一部,可能这就是男主的国人之处???
值得吐槽的一段,影片中一段对DRUGS和吸食后的影响非常到位。
——从《莱姆酒日记》谈新闻业的转变迷恋于金钱,和沉醉于美酒,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
酒通过生理作用发挥功效,而金钱则通过心理作用施加影响。
因此,纸醉金迷,常被用来形容奢侈糜烂的生活,在形象性这一点上,绝没有第二个词更合适了。
今朝有酒今朝醉,如今,美酒与金钱总被捆绑在一起。
买醉,或可麻痹一时,若得金钱相助,则可麻痹一生。
因此,在《莱姆酒日记》中,当大财主桑德森试图用金钱引诱坎普时,其诱惑力之巨大可想而知。
不可否认,当时去看《莱姆酒日记》一方面冲着怪异十足的德普,另一方面,也是对此类描绘放荡不羁生活的片子充满兴趣。
毕竟,看到小李子在《华尔街之狼》中,各种花天酒地时,嘴炮发动之余,内心深处难免艳羡。
若要说此片的情节,当然略显单薄,不过是追述了一个浪子记者如何在异国他乡,身处金钱、美酒和美人的诱惑中,所谓坚守理想、不畏强权等等。
但是,鉴于德普先生对此类形象的把握,确实把一个浪荡“英雄”演到了位,当然,其后他借此片抱得美人归,则是后话。
意犹未尽之余,又查了此片的一些背景,这才大叹,原来影片原型竟与我们这些媒体人大有关系。
1、从刚左新闻说起“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
一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在这两股力量的拉扯之下,继续着这样的生活。
“——亨特·汤普森《朗姆酒日记》影片改编自美国记者亨特·汤普森的同名作品,说起此君,倒是十足有料。
姓名:亨特·汤普森(Hunter Stockton Thompson)生卒年:1937年7月18日——2005年2月20日职业:记者、作家爱好:烟鬼、酒鬼、瘾君子、枪支爱好者作为一名记者兼作家,汤普森曾任职于《滚石》杂志(从起文笔即可看出其桀骜的一面)。
在世时,他和马尔库塞、凯鲁亚克、艾伦·金斯堡等美国社会出了名的“刺儿头”齐名。
年轻时,还曾加入过摩托飞车党“地狱天使”,后来还以这段经历写出了《地狱天使》一书,从而一举成名,开创了一类新的新闻形式——刚左新闻(Gonzo Journalism,也被称为“荒诞新闻”)。
汤普森的放浪不羁不仅表现在他开创了一派新的新闻风格,更在其生活的点滴言行上。
由于对枪支的爱好,在赠给友人的书上,他连开三枪,并宣称,这就是自己送给朋友的签名。
2005年,他选择了与海明威一样的做法,饮弹自尽,而更为出格的是,他的遗嘱要求将自己的遗体用大炮送上天。
事实上,所谓的“刚左新闻主义”是和汤普森难以割裂的,甚至有人说,对刚左新闻主义的最合适定义就是汤普森本人所写的作品。
当然,从总体特征来看,刚左新闻主义应被视为美国在20世纪后半叶兴起的新新闻主义的一支。
刚左新闻的定义重点在于,刚左新闻记者必须以第一人称写作,并且必须成为叙述的主导者。
而这也符合了新新闻主义的主张,“在极具影响的《新新闻主义:及选集》(1973)一书中,沃尔夫称新新闻主义就是记者在报道时,以真人真事为基础,采用小说的一些技巧,包括从传统的对话到现代主义意识流等小说特有的手法,对事件进行生动的叙述和分析。
可以说,新新闻主义是新闻报道与小说技巧的一种结合。
”2、新新闻主义VS传统的新闻专业主义如果,我们追述新闻业发展的历程会发现,当历史步入20世纪下半叶,在美国,作为自由民主保障的新闻业日渐为人诟病。
不少人认为,美国新闻人所宣称的“新闻客观性”,实际只是统治者权力的一纸遮羞布而已。
尤其在越战报道中,新闻从业者们与政治、经济权力的勾结,更让人对新闻的客观性原则产生了深切的质疑。
所谓“客观”只是新闻编辑部自己认定客观而已,是一种隐藏了主观的客观,而这种“隐藏”本身却构成了更大的问题。
编辑部,绝非一派和谐的净土。
许知远在《新闻业的怀乡病》中,将新闻媒体的编辑部和广告部门比喻为教堂与国家(当然,这样的比喻并非其首创),似乎,前者是媒体的灵魂所在,而后者只是其维系基本生存的基础而已。
然而,在实际运行中,编辑部的行为逻辑是深受到广告这一经济命脉的制约的,这也就是为何在卡伦、塔奇曼、甘斯和舒德森等人看来,广告不过是政府控制媒体的另一张“许可证”,只是这张许可证在外在形式上并不经过政府的直接颁发。
当然,不可否认,传统的客观报道对社会仍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70年代“水门事件”中,《华盛顿邮报》的记者鲍勃·伍德沃德(Bob Woodward)和卡尔·伯恩斯坦可谓张扬了新闻人对客观真相的不懈追求,但是,这样的机会真是可遇而不可求,妄想通过某一次报道就改变社会,成为不少美国新闻人不可言说的心病。
一方面,权力(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在新闻的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发挥着重要作用,曾经被认为是监督政府行为重要工具的新闻媒体不再可靠;另一方面,新闻人们在践行工作之余,越发感到作为社会一份子,理应更加积极地介入事件中去发挥作用。
于是,在双重力量的影响下,新新闻主义以一种更为积极的、也更为主观的姿态得到了新闻人的肯定,并成为一支补充传统新闻业不足的力量。
实际上,不论是何种新闻人,只要身处采访的一线,都要面对两种不同的职业角色选择:是成为一个积极的倡导者,还是一个消极的中立报道者。
基于不同的选择,新闻文本在某种程度上,就与罗兰·巴特口中的可读性文本和可写性文本有了相似之处,前者作为文本的生命界限止步于读者的阅读,而后者则恰恰起步于此。
汤普森所倡导的刚左新闻同样如此。
在他的观念中,新闻人面临的正是“海森堡定律”的悖论,当新闻人以报道的方式进入事件中时,报道本身就改变了事件的进程,因此,与其假装改变没有发生,不如索性更为积极地介入其中。
汤普森本人的成名作《地狱天使》,记述的就是当时一个臭名昭著的黑社会团伙,这些人涉嫌多起谋杀和轮奸案件。
混迹其间,汤普森得以深入报道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的融入感,而这种高度的融入,又成为别人质疑其新闻观的把柄。
他用一种带有极其鲜明个人风格的写作方式,展示了黑社会成员的罪行,以致一些女性主义者认为他的写作侵犯了女性的权益。
然而,一旦涉及到参与、涉及到积极改变,仅仅是新闻文本就成为不太够了,在新新闻主义运动的倡导下,美国的新闻人们开始更加注重在新闻报道过程中发挥多方协调的作用。
3、新新闻主义兴起的背景强调参与性的新新闻主义,除了新闻业内部的推动作用外,同样也是美国历史文化的产物。
可以说,新新闻主义的兴起与当时美国社会环境的变化是密切相联的,反传统、反权威,几乎可说是那个年代的特质。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乃至整个世界都处在一个激烈变化的时期。
1968年,法国的五月风暴向传统提出了挑战,美国国内的反文化运动也同样对权威表示质疑。
反文化运动的主旨是反社会,宣扬无政府主义,强调个性自由,主张享受现在。
此外,肯尼迪总统的当选和被 刺、性解放、摇滚乐革命、女权运动、黑人运动和马丁·路德·金的被 害,以及越南战争都对美国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
同时,随着电视的普及、媒介的活跃,人们了解世界有了更多渠道。
由于新事件的涌现,人们开始感到传统的新闻报道方式已很难满足需要。
而十九世纪开始 兴盛发展的小说因不能及时地反映现实生活,同样难以满足人们了解 新事件的渴望。
加上各报刊之间的竞争和经济运作,有别于传统新闻报道的新新闻主义便应运而生。
(李公昭,胡亚敏)另一方面,从思想发展的脉络上看,这种强调个人风格、不避讳主观性的新闻写作方式,也与资本主义社会对理性个体的崇拜密不可分。
从亚当·斯密开始,劳动分工就沿着专业化的方向无可挽回地发展下去,这让整个社会的原子化程度不断加深,一个又一个陌生的职业名称,让我们在共同经验层面上达成共识的可能性越来越弱。
而曾经作为统合新闻人社群的意识形态——新闻专业主义也就不断受到挑战,在这种意义上,无论是汤普森所坚持的刚左新闻主义,还是统而言之的新新闻主义,所强调的都是依赖于新闻记者的个人努力去促成社会的变化。
这种新闻人的“英雄情结”本质上与堂吉诃德当枪匹马冲向风车的举动并无二致。
4、新新闻主义的余韵——网络新闻业作为新新闻主义余韵,网络新闻业,以及前几年较为流行的公民新闻,似乎接过新新闻主义的衣钵,试图发挥新闻人作为“倡导者”的角色功能。
但是,当我们看到《纸牌屋》中佐伊从传统媒体跳入新媒体时,看到的仍是权力人物对新闻人的强力控制。
掌权者通过适时放出重要新闻,作为喂养新闻人的饲料,这一点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
我喜欢的电影中,有两部与酒有关。
《远离拉斯维加斯》讲的是一个穷困潦倒以酒当饭的好莱坞编剧,变卖所有家当,前去拉斯维加斯打算把自己喝死,最终如愿以偿。
《杯酒人生》讲的是两个落魄中年男人的酒乡之旅。
前者绝望,后者温暖,它们的共同之处是,主角都是酒鬼。
酒鬼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自我毁灭倾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类人天生有一种亲近感,常常觉得,如何能相遇相识,我们会成为朋友。
不久前看到电影《莱姆酒日记》的海报,49瓶朗姆酒拼成了The Rum Diary的片名,一下子就很喜欢。
电影10月28日在美国上映,等我能看到不知是何时?
约翰尼•德普扮演的男主角保罗•坎普,厌倦了纽约的喧嚣以及美国后艾森豪威尔时代的压抑,跑到波多黎各给一家不景气的报纸当记者,在波多黎各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莱姆酒日记》的原著小说作者亨利汤普森也是一个酒鬼,1937年出生于肯塔基。
2005年2月20日,一个安静的星期天,在给妻子打电话时,他拿起手枪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熟悉他的人说,他并不是个忧郁症患者,也不是对生活悲观绝望的人,相反地,他功成名就、一直生活在生命的浪尖上。
汤普森年轻时曾因醉酒毁坏财物坐过牢,后来给《滚石》杂志做记者,成名于六十年代。
那是个伟大的时代,他开创了“荒诞新闻”一派,用小说笔法写新闻,跟马尔库塞、金斯伯格、凯鲁亚克一起成为反文化先锋。
他的报道大多以第一人称来写,洋洋洒洒,嬉笑怒骂,无遮无掩地表达主观感受,却往往一针见血,其风格类似今天的BLOG写作,因此被尊为BLOGGER精神上的教父。
在《世纪之猪》里,他这么形容美国总统:“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
”他的写作影响了一代美国作家,“他用锋利的笔剥掉美国社会华丽的外表,将一颗真实跳动的心呈现给世界。
” 生活中,汤普森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他烟不离手,酗酒,嗑药,喜欢收藏枪支,《阿斯彭时报》的编辑玛丽曾亲眼目睹喝得醉醺醺的汤普森对着他的一本著作连开三枪,然后把它送给一个朋友,说:“这就是我的亲笔签名。
”他的遗愿之一是把骨灰装进大炮,轰上天空。
“他或许会死得较早,但是他用质量而不是活多久的数量来弥补……”这是汤普森专栏编辑编辑的评价——他错了,汤普森活到了68岁,对于一个酒鬼来说,这算长寿了——只是他自己不想活了。
朋友们说,他早晚会自杀。
我想,他只是和我知道的其他酒鬼一样,喜欢用自己的方式结束生命。
2005年8月20日,在科罗拉多的一个小山村,汤普森的自杀之地,约翰尼•德普出资250万美元,将他的骨灰装进大炮,伴随着礼花射向夜空,一片绚烂。
所谓醉生梦死。
豆瓣这个剧情简介写得太烂了。
完全没有突出本片的深刻硬核。
先重新写一个简介吧。
【 保罗·坎普(约翰尼·德普 Johnny Depp 饰)是个失意的纽约作家,他来到波多黎各一家不景气的报社应聘当记者,报社主编罗德曼(理查德·詹金斯 Richard Jenkins 饰)雇佣了他。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保罗发现自己根本无法写作任何真实有深度的报道因为罗德曼故意粉饰太平掩盖丑恶。
一次鸽了的采访,保罗受到报社前雇员 桑德森(艾伦·艾克哈特 Aaron Ec khart 饰)邀请到海滩吃龙虾午餐,见到之前偶遇的女神 切诺特(艾梅柏·希尔德 Amber Heard 饰),她是桑德森的女朋友。
桑德森许以金钱和物质,提出让保罗写假新闻蒙过民众,好让他们能霸占一个优质岛屿。
保罗并没有立即答应。
但在和朋友鲍勃(迈克尔·里斯波利 Michael Rispoli)离开的时候被当地一群小混混围截,由于放火不慎烧到警察而被判刑。
此时,桑德森出面保释了他们。
作为回报,保罗答应写假新闻。
然而,在后期不断与桑德森的接触中,保罗越来越觉得桑德森作恶多端。
尤其是当切诺特因为违背桑德森的意愿参加了当地人的狂欢派对被桑德森毫不留情地扫地出门。
保罗终于和女神在一起并大胆反抗了之前桑德森要求他写作假新闻的事并决定把他们赚钱的丑恶行径公诸于世。
然而此时报社被强行停业,保罗决定返回纽约并继续完成他的报道…… 】这个电影的内核非常深刻,当然现在这可能是一种被广为接受的潜规则了:通过虚假宣传使地产商以极低成本掠夺原本属于民众的高额公共利益。
电影着重刻画了一个记者成长的过程。
从一个摆烂的酒鬼变成最终为正义发声的勇敢战士。
暗线是地产商的罪恶掠夺。
虽然加入了切诺特的惊艳女神作为商业卖点,但女神在整部影片的作用其实是很边缘化的。
这并不是一部名色皆收的名人传记。
也不像现在很多神剧,穷小子却有着花不完的钱和大豪宅。
影片里,主人公记者保罗,取得任何一点利益都要交换自己同等甚至更多的东西(比如违背良心的写作)。
而在最后,当他弄清楚这些肮脏交易的内幕,弄清楚一些隐秘的联系,他甚至还是靠着女神留下的100美元才还清债务并决定从新出发。
电影的台词真的很棒!
不愧是纽约时报编辑Thompson的自传电影。
所以一定要看英文,看不懂多看两遍,就能体会那种美国幽默式的讽刺。
细节也很好玩:罗德曼的假发(要不说真看不出来),鲍勃的破车(穷得车破了还非得要回来),成天醉着的莫伯格(其实是个人间清醒)。
环境的塑造也很真实,比如肮脏的墙面,为了生活依赖的斗鸡,对比强烈的干净的海滩和上层社会的聚会以及下层的狂欢。
各种虚假与真实的对比:穷和富,真实和谎言,脏和净。
它们揉在一起,都形成一些分裂的表象。
只要不去探究,那么维持这种表象似乎也没什么不好,干嘛说出来让民众知道,他们知道了他们就想要去要回自己的,就会有动乱。
罗德曼语。
这是个何不同流合污的想法。
电影中保罗追求的是,他想还一个真相给民众。
他通过揭露这种真相在纽约名声大噪。
他也成了上层。
那么后来,他会不会再堕入道德陷阱,会不会沉沦物质。
那就是《了不起的盖茨比》讲的事了。
看完了我都想去波多黎各了。。。
我到底看了个啥?
可能我就是喜欢那种写实一般的经历吧。
电影的英文让我觉得很逗乐,很拍案一绝,可能,也就仅此了。
如果不是Johnny Depp,我不会看得那么开心.片中幽默是贯穿到尾,隔着一条街拿着望远镜看电视,还有两人很GAY的开车片段,那一大片的海水就是一大片的朗姆酒啊.约翰尼戴普说这是他拍得最好的片子.嗯哼,我看到他仿佛年轻的影子.女主角切诺特很有上世纪50年代的样子,噢,其实就是描述那个时代的故事嘛红唇长腿公路还有跑车,里面的爱情故事倒是复古得了无新意.Mr, Depp 曾经说过,他演绎的每一个角色都有一种绝望的气质(lost-soul qualty).Kemp大概只有整日饮酒才能继续那样活着,那样被人munapulate,那样子接过车钥匙和人家的$.特别爱的就是切诺特和坎普在公路上飙车,直到最后刹那暂停在海边,是一望无际的海天相接.直到这时我才闻到海的味道,闻到新鲜的气息,闻到坎普内心仍然警惕和渴望着的部分.我仿佛觉得这朗姆酒的味道像极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不一样的只是一个尚没有道出的美国梦结尾,one fullfilled, one broke.以前看"雨人",多少人称赞好,还是不喜欢,感觉里面的汤姆克鲁斯又矮又壮,对女主还有女主的风格也是不感冒,尽管那种公路电影氛围是一如既往的空旷迷茫无穷无尽.达斯丁霍夫曼是没话说啦,尽管阿汤哥那个时候让我那么难以忍受(一直觉得很GAY,没想到被我发现了!!!),霍夫曼的演技还是打动了我.总之,由于代沟,表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电影看看也就算了,一般不会想要看第二遍(雨人我就不想),但是对我来说很分人.约翰尼戴普不一样,他的电影我没一部都如数家珍,了如指掌,甚至于在电影里面龙套20秒最后还死了的那个21 JUMP STREET,我都看了,就是为了一睹芳容.加勒比海盗我特意买了BLUE-RAY,花了我足足600BUCKS,现在仍是不时重温那种lost-soul quality,玩世不恭之下我要体会最里面真挚的灵魂.If i say i've felt it, will U believe?PS:切诺特和坎普在滚床单的时候我以为是个男人,美国女人的背可真宽啊......PPS:很多人都是为了片中那个越来越让人着迷的男人而看,爱他,与影片无关.
学新闻的要是不知道亨特汤普森就可以直接拉出去枪毙了
除了那妞其他都莫名其妙
纪念Hunter S. Thompson, Gonzo Journalism创始人,主张以虚构与事实结合以第一人称方式报道的新闻派系。其主要著作有《恐惧拉斯维加斯》《朗姆酒日记》,都被翻拍成电影且都是德普演的..其一生酗酒,服用LSD及其他致幻剂.享年67岁。
不知所云的电影
这是我最近看过最差的一部片子了,整部电影完全不知所云,甚至连风景宣传片都算不上!打三分以上的都是depp脑残粉啊!
结尾说这个故事的结局也是另一个新故事的开始,是不是在暗示《恐惧拉斯维加斯》呢。约翰尼·德普向老朋友亨特·汤普森的敬意,自己还亲自做起了制片人,这种电影很大程度是拿来还愿的,好像喝着朗姆酒拍出来的一样,一直晕乎乎的。
杂乱无章像一个人的梦
多年後強尼絕對想不到女主會在床單上留下那一大坨
完全是因为德普。看到剧情简介,发现无法在电影中找到一点影子
六十年代气氛抓得很准。不过除了戴普没什么看点……
忘记标注= =
哎,纯粹为了普叔看的
电影和故事本身都醉生梦死,段子很多缺太缭乱。安伯希尔德是尤物啊,可惜不在柜内了~
这才是Johnny的电影...大爱那段和胖子一起试L...bad trip.....太逗了.....
开始还蛮好玩,后面越来越没味。。德普大叔在里面演技也不肿么勾人~
全为德普了。“世界上只有一种生物认为上帝存在,而只有这种生物的行为不像是有上帝的样子。”印象深刻的只有这句台词。还是德普的搞怪风,只是剧情有些散漫。
本来抱着很大的希望去看强尼戴普的片子的。可是这片剧情太不明朗,拍了一泡屎,当中我就像弃的,硬着头皮看着强尼和那美妞的表情和曼妙的身姿。听说那美妞是双性恋,片场和强尼大胆调情,唉,英雄难过美人关,难怪这片子那么烂,但最终还是编剧的错。编剧你去屎吧。
那时的波多黎各端的是个“冒险家的乐园”。莱姆酒、女人再加好风光,约翰尼德普不知道是被哪一样醉倒了。不过,他尽管剃干净了胡子,却都还有着杰克麻雀的影子,洗不掉了。最后不得不提,艾梅柏希尔德真是个尤物啊。
个人传记;人、景、龟、车,纯属养眼~~~
不是部烂片,故事也讲的很清楚!我觉得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