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自维基,有删改————【缘起】The series' writer, Peter Moffat, also wrote the series Criminal Justice and North Square, as well as an episode of Kavanagh QC. Before the series started, Moffat said in an interview, "I wanted Silk to be full of politics and intrigue. From my experience at the Bar, I felt life in chambers had all of those components, with big stories and lots of courtroom drama—but I wanted to make it as much about barristers and their life in chambers as about the trials. I want to tell it as it really is. The extreme pressure, the hard choices, the ethical dilemmas, the overlap between the personal and the professional, principles fought for and principles sacrificed, the Machiavellian politics, the sex, the drinking, the whole story—life at the bar is the richest possible drama territory."【为啥叫silk】silk是皇家律师(Queen's Counsel, QC)的口语化称呼,他们通常在法庭穿特别设计的丝质长袍。
【为啥只有3季嘤嘤嘤—见好就收】Silk ended with series 3 because creator Moffat and lead actress, Maxine Peake, were keen to end at a high point. Rupert Penry-Jones commented that: "It’s a courtroom drama so it could go on and on and there is a whole echelon of stuff we could go into but it will be interesting to see what people make of this series because the way it is left, we as a cast aren’t sure whether it’s been written as, 'This is it', or whether it’s got more to come because it feels like everyone gets blasted in different directions at the end of this series, so maybe the writer has thrown a grenade in and blown the whole show up. But it will very much depend on how people react to it".【QC是啥】部分英联邦王国中资历较深的大律师/讼务律师(barrister)的资格头衔,也可泛指获得此资格的大律师。
虽然此称号直译为“女王的(法律)顾问”(男性君主在位时称“国王的(法律)顾问”),但当代的头衔拥有者并无担任王室法律顾问的权利或职责。
除了资格较深、职责较高以外,其专业事务和无此头衔的初级大律师本质上无异。
王室和其他当事人一样,会雇用事务律师(solicitor)、初级大律师(junior counsel)和资深(御用)大律师(senior counsel)。
【当上QC有多难?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QC大概占总数一万多大律师中的10%,想当选QC一般需要至少15年从业经验。
每年两次推举,由英国大法官或其他国家的相应官员提名,由君主或君主在该地的代表册封。
QC虽不是大律师中的一个正式阶级,但在法庭内会得到特别待遇,如入席,着装(丝质长袍23333)Queen's Counsel (postnominal QC), known as King's Counsel (postnominal KC) during the reign of a male sovereign, are jurists appointed by letters patent to be one of Her [or His] Majesty's Counsel learned in the law. Membership exists in various Commonwealth jurisdictions around the world, while in some other jurisdictions the name has been replaced by one without monarchical connotations, such as "Senior Counsel" or "Senior Advocate". Queen's Counsel is a status, conferred by the Crown, that is recognised by courts. Members have the privilege of sitting within the Bar of court.As members wear silk gowns of a particular design, the award of Queen's or King's Counsel is known informally as taking silk, and hence QCs are often colloquially called silks. Appointments are made from within the legal profession on the basis of merit rather than a particular level of experience. However, successful applicants tend to be barristers, or (in Scotland) advocates, or solicitor advocates with 15 years' experience or more.
没有含着金钥匙出生,在法庭中慌张稚嫩的表现让我们隔着屏幕替他尴尬。
但转念一想,没有背景,独自闯荡,在同事面前丢尽了脸。
卧槽!
这不就是初入职场的自己吗。
实习生 尼克(顺手牵羊的毛病实在是穷出来的,这个阶段的实习生大概率负债累累,billy自己也说实习生很常见这样) 尼克与玛莎
Billy初见Nick时评价道“原来你就是她(玛莎)那位身着闪亮铠甲的骑士” Billy第一次见尼克时如是说道。
此言得之!
女主玛莎毕生维护“无罪推定”,时刻处于官司纠纷的漩涡中央,把尼克这样一个小白放在“龙妈”级别的女主身边,反倒能映射出她内心柔软的一面给观众。
憨憨误入女主内心的柔软地带这样的安排妙不可言,而把干练要强的小玫瑰(剧中叫Niamh)放到女主身边就不会有这种效果,只有尼克这样的憨憨可以!
他的作用就是“误入”女强人玛莎内心世界中的柔软地带。
比如玛莎为强奸疑犯辩护时内心自责,孕吐后不愿在庭审中表现柔弱等等,尼克在此时都成了玛莎最佳倾诉对象。
当一贯强势的玛莎在他面前表现出彷徨和软弱,尼克往往先是懵住,然后慌张之余赶紧安慰安慰。。。。。
玛莎为强奸犯辩护时编了一个自己不相信的故事,自责时尼克跑来慌张地安慰:你没有做错 尼克与小玫瑰当观看第二季第一集时,弹幕上出现最多的话就是:那两个实习生哪儿去了?
之类。
可见在第一季里两位实习生虽戏份不多,但着实牵动人心,在为数不多的交集中擦出足够的火花。
小玫瑰在剧中端庄善良,作为大法官的世交又很有一副律师的派头。
在辩护中表现出来的严谨要强又不禁让人感觉:可能这就是玛莎年轻时的样子吧。
Clive向组织力荐小玫瑰两人性格上的不同其实从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中就能窥见一二
憨憨想握手,小玫瑰告诉他出庭律师是不能握手的。。
在如此快节奏的英剧中,编剧不会白白安排这个细节,两人性格究竟如何呢?
尼克是充满热情的感性存在,见到美女同事就想上去握个手(尽管是竞争对手,但毫无防备);而小玫瑰则是客观严谨的理性存在,出身法官家世的影响让她自带“律师的派头”。
律师不就应该客观严谨吗?
但尼克的感性与热情却成了他赢取官司的秘密武器。
为咬伤人的狗狗辩护时,尼克说动了控方请来的专家(爱狗人士),借机让专家帮忙查出狗狗已经怀孕。
专家也在法庭上指出保护怀孕狗狗的条例,这才让本来会被判死刑的狗狗得以存活。
为肇事司机辩护时,肇事司机始终在忏悔自己的罪行而不是想着逃离罪罚。
尼克正是利用这一点来博取法官与陪审团的同情,因为只有真正敬畏法律的人才值得法律的慈悲。
在最后的模拟庭审中,尼克再次使出这招来请求法庭的同情。
而对于小玫瑰,在剧中尼克讲了一个故事,暗示了他的想法。
内容大概是:一个淘气且不想毕业的学生,在毕业典礼上,亲吻了自己喜欢的老师。
故事讲完尼克就势也亲吻了小玫瑰
淘气的孩子却很喜欢自己的老师,所以处于想毕业又不想毕业的尴尬境地。
而尼克对小玫瑰又何尝不是这样啊!
明知是自己的竞争对手,却又被这位知性的女同事深深吸引。
这是来自北方的穷小子对法官家千金的情感萌动,这份情感又因为两人的竞争关系而变得复杂。
尼克与自己相比于小玫瑰,编剧对尼克的成长明显花费了更多笔墨。
这是第一集尼克偷完法袍和假发后的狂奔
这是最后一集尼克发现录音机中的线索后,狂奔向法庭
没错,就是首尾呼应!
这可不是日剧里主角说来就来的常规“日剧跑”。
全剧只有两次奔跑的特写,正是为了表现尼克这个可憨可帅的实习生的成长。
最后一集的模拟庭审,将 皇家律师的竞争、实习律师的去留、办公室内部的分裂 三条线收拢归一,而Clive对小玫瑰的暗中帮助让尼克似乎注定的结局更加清晰——只能是离去
通过在办公室的实习,尼克让感性与热情变成了自己的武器,收获了最明显的进步,最终败给自己欣赏的那个她又有什么丢人的呢。
That's all. 这就够了。
一言以蔽之,驱动我写下这篇影评的是尼克给我的感觉:耳目一新
看完《皇家律师》第一季,感受到 the power of words and thoughts.想起老师在课上说起这部英剧,认为做律师本质上和做学术没什么差别。
都要善于在大量文献中(每次的案件都是几大包材料送过来)迅速找到关键信息(往往一晚上甚至十几分钟后就要开庭)、学会提出问题(在看似可以直接定罪的案件中,找到有“破绽”的地方,为被告申辩无罪)、有逻辑地论证(在法庭上,能否做到有逻辑的陈述与提问,决定你能不能打动审判团),还要学会抗压,有处理多个论文及事件的能力(从对实习律师的训练上发现,一旦同时有好几个紧急案件下来,尤其考验一个人能否扛住压力、从容应对)。
各个年龄有各自的风采。
三十五岁的(姑且认为是35)玛莎拥有成年女性的职业魅力与自信,多次处理案件积累的经验和对正义的坚守,使玛莎在事业上得心应手。
呈现了一个典范,“混得好”的同时,也能坚持准则,澄清许多被掩盖的真相。
比利那句“I love you”全权是对玛莎的发自真心的欣赏。
二十几岁的实习律师懵懵懂懂,尚不具独挡一面的能力,但成长和进步的阶段叫人感动。
隔了几年看第二遍,感受果然大不相同。
第一集Matha跟她的pupil解释司法正义的那段,我的认同感比几年前更加强烈。
Martha说(大致意思),重要的不是把这个人送进监狱,而是让这个人接受一场公平的审判。
我在看到这句之前都一直在纠结,辩护律师们在做这个职业的时候到底怎么去建立他们的意义感,看到这句我才知道。
他们维护的并不是被告的利益或者一定要相信被告的无辜,他们维护的是司法本身的公正。
这个维护司法公正的过程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辩护律师的存在使得被告的声音可以被更合理的、用更符合法庭规范的方式被听到。
在审判的过程中,作为弱者的被告的声音被听到,本身就是体现的公正性。
二是辩护律师不断地在法庭中推敲和质疑警方和检方的办案取证过程,实际上客观促使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更加规范化、检方的证据链的构建和呈现更加有逻辑。
在这个过程中,即使排除非正常状况下的栽赃,必然还会有警方或者检方无意中的失误被辩护律师发现,或者有一些办案流程上的漏洞被辩护律师利用。
特别是在那些警方检方都明确认为被告有罪、但辩护律师成功发现并利用了这些失误或者漏洞的案件,例如这一集中提到的没有指纹的门把手与受害者、社工的证言不合,受害者指认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不够客观,被告赢得了无罪宣判之后,不管是警方还是检方,在他们后续的办案过程中一定都会更加谨慎,而立法机构可能就会根据这些案例来出台更客观的法律法规,例如指认犯罪嫌疑人时强制要求双盲实验,即设定程序的警官应是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的人,或者更加彻底的采用严格随机程序。
这样一来因为辩护律师的存在,整个公检法体系都可以更加完善。
我现在觉得,大概有一些辩护律师就是怀着这样的意义感在工作吧。
他们当然也享受赢一场案子带来的成就感,但当他们被指责他们在为坏人辩护、没有良心时,他们知道自己是无愧的。
因为他们不是为了某个人或者某个案子而工作,他们是为了这个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在努力。
这也是我这几年越来越明确的观点。
比起人来说,制度本身的完善更加重要。
在法律中表现出来的样子,大概就是,即使大家都觉得一个人有罪,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审判过程无法判定这个人的犯罪事实,那么我们不能因为我们觉得他有罪就把他关起来,因为下一次再有一个类似的人时,我们仍然没有可以参照的标准,只能仍然是“我觉得”。
长此以往,就乱套了。
第二集结合上一集中我对Martha作为辩护律师的成就感推断,就很能理解Martha从来不为强奸案辩护的原因。
一如上一集中的描述,她并不是认为suspect不值得被辩护或者不值得公平的审判,而是她认为强奸案的取证、断案过程整个都有极大的漏洞。
一开始她对pupil说,有百分之八十几的强奸案中的被告被宣判无罪,可见强奸案定罪在司法层面上就是非常困难的。
根据上一集的逻辑,如果这个困难理论上来说是可以通过努力被克服的,那么也许作为辩护律师,Martha觉得是可以去做辩护的。
但Martha后来在法庭空隙又对pupil说她reads about rapes, writes about rapes,然而整个司法体系对强奸案的定罪过程并没有改善到她认为可以通过辩护律师的努力就能够达成的程度,所以她一直不愿意做强奸案辩护。
换句话说,我觉得强奸案辩护对于她来说,助纣为虐的风险高过了她期待的对司法体系的改善,所以她一直拒绝强奸案。
从业17年来,她第一次做强奸案辩护。
那么,又如何去合理化这个第一次呢?
因为Billy跟她强调了,这次的案件对于她申请silk的重要性。
Martha的让步在我看来并不是对Billy的让步,而是对她自己的原则的让步。
Martha到此为止一直是以一个内心纯净的形象出现的,她追求她认为的司法正确,不怯与人争辩,也不以争斗为耻。
可是她一直是饱有同情心的,她出身公共学校、住疑似basement的简陋房子,她知道一个痛苦长什么样子。
所以她同情那些会被辩护律师一遍遍询问性史的女性,所以她一直不做强奸案辩护。
这是她的底线。
但是她也想成为silk,成为她对pupil说的可以选择case、可以有时间休假的QC,所以她试着放弃了一点点底线。
我猜,在她放弃那一点点底线的时候,她大概已经隐隐知道,等到case结束,如果她赢了,她可能要一个人慢慢啃自己的痛苦,感受一部分的自己的消失。
为了达到一个重要的目标而打破底线这种事情,我一直以为是一旦发生再也回不了头的,只会一步步蚕食掉剩下的底线。
就如如果一个组织认为,为了达到组织内部成员可以享受更好的物质生活的目的,他们可以去掠夺别的组织的财产,那么下一步,也许就会觉得在掠夺过程中伤害甚至误杀他人也可以接受,在下一步,也许就会觉得与其一次一次地动手抢,不如干脆把要掠夺的那个组织的人用生化武器杀死更省力气。。。
但也许Martha不会。
她没有赢了case的喜悦,回家之后仍然能感受到痛苦,对原告女性也心怀同情。
对她来说,这次的打破底线,也许不只是捅了别人一刀,也是捅了自己一刀,所以她会记住,她下次可能就不会再捅这一刀。
然而我仍然觉得,大多数人,在短暂地哭过之后可能就忘了这时的痛苦,伤疤好了之后,下次捅别人的时候,再也不会误伤自己。
英版《傲骨贤妻》。
女主一样坚强、睿智、热情,富有同情心,有轻微女权主义倾向,都在追求人生中的更高目标,同样要直面法庭上的针锋相对和内部的尔虞我诈,都有站在背后欣赏和支持她的蓝颜知己,还都带了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帅哥……案件很精彩,情节也很连贯刺激,点赞!
ps:1、非常不赞同玛莎在第5集的表现,你是控方律师,就应该忠于自己的职责,即使你不赞成控诉罪名,也不该以悲天悯人的上帝姿态去为控方律师提供弹药。
这违背了起码的职业操守。
玛莎在多个案子的辩护过程中都表现出了与职业要求不相符的多种表现:易怒、感情用事、过度的攻击性,以及缺乏客观、中立的基本立场。
所以,即使她战绩一直优秀,又有丰富的人文情怀,我个人认为她不是一个完全称职的刑事律师!
2、玛莎在不同案件中呈现出取胜至上与正义至上(或者说人文关怀)至上的双重标准。
虽然说人无完人,她在收到老兵勋章后没有及时告知警方,说明她仍有对皇家律师渴望的私心存在,可到了第5、6集她又摇身一变成为了时时处处散发光辉的圣母,不仅违背了控方律师只是“负责展现事实”的基本准则,还对处心积虑分裂团队的始作俑者伸出了“我们是一家人”的温暖怀抱。
别了,圣人玛莎!
英国人不知怎么的总是对司法改革有一种持之以恒的热情,这一点在号称中立实际被一帮孜孜不倦地追求理想平等的Liberal占领的国家电视台BBC体现得尤其突出。
作为一个骨灰级的律政剧饭,大西洋那边自从Boston Legal之后就没出过一个在某一点上能足够震撼我的作品。
反倒是BBC,先是结合历史与法律的Garrow’ s Law犀利而直接地借古讽今了司法改革的必要性,随后就是这部Silk, 用更加旁敲侧击的方式影射了当今英国司法系统存在的诸多问题。
Maxine Peak出任第一主角就几乎定下了整部片子的女权主义基调。
MP外刚内柔的巨蟹形象,演绎一个努力打拼的女强人尤为合适。
但是BBC的编剧从来在政治观点上都拿捏适度,相对于某些赤裸裸向我们兜售女权主义的律政剧,Silk用更加隐忍和亲切的方式来展示即使是目前,即使是在平等走在世界前列的英国,性别歧视也是不可避免地存在着。
Rupert Penry-Jones牺牲一张俊脸出饰反角。
BBC再次将几乎是Tory范本的Harrow + Cambridge角色打入反派,完全是一幅拿人钱还不手软的嘴脸,在此深表敬佩。
RPJ的角色除了联合Neil Stuke的腹黑Billy一同表现男权的优势之外,也代表了BBC对英国阶级出身带来的不公表示忧虑。
尽管如此,编剧们却没有落入非黑即白的俗套。
更值得称道的是,他们也没有采取“坏人都有黑暗的过去”这种骗小孩的手法来自圆其说,而是用非常真实的故事,来表现每个独立的人格。
只是立场不同而已,并不存在善恶的较量。
辅以英国诸戏骨精妙而深刻的细节刻画,使整个Plot变得更加贴近事实而具有说服力。
由于Silk将政治观点传达得非常到位了,在此我就不白费口舌自取其辱地去添油加醋,你们去看过便知。
吸引我注意的是许多细节穿起来的Martha Constello这位女律师的人生。
作为公校加Manchester毕业的学生,Martha初入司法界可谓是没有任何先天优势,不能借助在英国被深深看重的人脉资源向上爬,只能靠自己的努力和实力来争取Silk的一席之位。
与此同时,Clive Reader, 她腹中骨肉的亲生父亲,却流连于繁花之中,与自己的Pupil不清不白,因为“one firm can only have one silk”的无谓传言而不惜放弃绅士风度与之近身肉搏。
Billy Lamb, 这位手眼通天的腹黑,尽管深为欣赏Martha的才能和人格,却为了自己的大局不惜利用自己喜爱的女子。
Nick Slade (Tom Hughes) 虽然非常崇敬自己的老师,但作为初生之犊却往往弄巧成拙。
在这样的环境下,Martha可以说是没有任何一个坚实的盟友。
但抛开Martha的弱势,其实剧中的其他人也同样的可悲。
RPJ虽出身名贵但性格其实善良懦弱,沦落到被事务所中两派利用的工具,最后成了牺牲品;NS虽然才智超群,但却忙于打压所内的反对派,同时不得不为所谓利益牺牲自己的人格去和司法界套近乎以至于授人以柄,牺牲自己喜欢的女人去为自己开拓疆土。
就算是Niamh和Nick两个初入的学徒都不能幸免,一个是苦于无法摆脱家庭背景的阴霾,却稀里糊涂地被不停利用;另一个则是不停被忽视,需要倍加努力来证明自己。
每一个人,在黑云压城的伦敦,都在为自己的生计而四处奔走。
其实有时候静下来想一想,这种局面尽管可悲可叹,却不无道理。
每个人都有从自己观点上思考事情的资格,每个人都有让自己过上更好生活的资格。
有时我们的目的与他人冲突,有时却又重合。
于是我们不可避免地互相利用和排挤。
朋友,亲人,爱人,伴侣。
大家由于目的一致而走在了一起,而往往又由于意见不合而一拍两散。
这就是生活的真理,没有什么值得叹惋的。
因此,或许生活中充满了诸多不顺和委屈,或许同时也充满了诸多喜悦和感动。
我感谢那些陪伴在我身边的人,因为他们让我的生活过得更加顺遂;我感谢那些与我作对的人,因为他们令我的个性变得更加坚强。
但无论如何,自出生之日起,到咽气之时,永远牵着自己的手,站在身边做坚定的盟友的人,只可能有我自己而已。
这一集,给予它由衷的褒奖。
两个案子,Gary Rush 和 Mercedes Cordoba。
Rush 入室行窃,并虐打老英雄。
Cordoba携毒入境。
两个案子本身的设定就已经很吸引人,但更妙的是其背后对法律原则的渗透和对现实的揭示。
由于Gary的前科累累和多次在法庭上的斗争胜利(罪犯的多却判得少),警察恨他恨的牙痒痒的。
所以在这次的案件中,警察画蛇添足,为了能让Gary被更大可能地定罪同时获得更严厉的刑罚,他们在证据(录像和门把手指纹)上做了手脚。
可是阴谋被女主角识破,Gary被无罪释放。
老头出法庭时那绝望的眼神可是让人心疼,而且事件后Martha收到的奖章极大地暗示了Gary就是那个罪犯。
这里就是问题所在。
很多人以为律师就是在帮坏人说话的人,他们为了钱,为了赢想尽一切办法扭曲事实,只为了当事人的利益。
可在英美法系中,刑法案件的举证责任是在控方的。
辩方理论无需证明任何事,只需要说明控方的证据有误。
也就是说,在控方没有拿出或无法拿出足够有效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时,无论这个案子看上去怎么样被告皆为无罪。
这就是Martha所提到的‘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在乎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有钱还是没钱,老还是年轻,可怜还是不可怜,法庭上无个人价值观,只用证据说话。
同时,在被陪审团判定被告有罪之前,被告持续无罪状态,就像其他所有人一样。
‘程序公正’又是另外一个重要的概念,哪怕像Gary这样的重犯,当被指控一项罪名时,他依旧有权利获得一场听证,依旧有权让一个法律专家辩护他,为他测验指控他的证据的真实性,而不是用警察那样的牛仔式价值观来判定他是否有罪或该判多少年。
在这个程序中,警察才是影响公正的人。
而在Cordoba的案件中,编剧则对这个虚伪的社会进行了极大的讽刺。
Cordoba人生中所受的磨难竟然她认为被关在监狱里是个更好的选择。
她被迫人体携毒入境,但当警察海关严厉缉查贩毒人时,为嫌疑人辩护的Clive Reader则悄悄地吸着粉,就是这些伪君子对毒品的需求导致Cordoba这般的受害者不段出现。
好剧,期待之后的故事。
比起Martha和Clive谁最终将当选Silk的主线,办公室斗争这条暗线也相当精彩,Billy操控人的能力真是一绝,从开始的“鹬蚌相争 渔人获利”让两位上位圈律师互相牵制,到后来设计让跳槽五人组现出原形,着实是玩弄权术的高手,是一个优秀的leader,深谙人心,城府极深,姜还是老的辣,下位圈那几个都不够Billy玩的。
关于那句“I love u”,我觉得Billy更多的是colleague爱,也许会有lover爱,但Billy精于算计,是人精中的人精,即使爱,也是清醒的爱。
关于后面剧情的发展,Martha成为了炙手可热的Silk、Billy麾下的第一把手,Billy虽信任她,但是也怕她跑路,隐隐约约感觉这俩之间必有一战(exciting)!
期待下一季(马上就看~
第一季客户是普通罪犯,第二季客户是高级罪犯甚至超级罪犯,第三季却是要对抗执法部门,然后在最后一刻,质疑法庭和法律的意义。
第一季的时候女主为追求皇家律师的荣誉不怕苦不怕累艰苦奋斗永不言弃,她无法理解贩毒的孕妇明明可以脱罪却宁愿认罪只为了进监狱避难。
第二季的时候她仍然艰苦奋斗,原以为位阶高了自由度大了权利能力也大了,就可以更好地维护正义了。
哪知道一山还有一山高,毒枭可以操控监狱和律师,贵族阶层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有越来越复杂的案情和再也不是非黑即白绝对对立的原告和被告。
大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对真相三缄其口,是因为那些法律涵盖不了,法庭判决不了,检察官起诉不了,警察打击不了的,难以言说的原因。
、女主以为成为皇家律师就意味着更自在人生吗?
也许是的。
看那三个为大学生辩护的皇家律师,他们驾轻就熟,酬劳丰厚,只要给证人扣上Liar的帽子就赢了。
不论律师的专业程度,哪怕只需他们的高中教育水平应对那些也许从小就只能在饭店打工的服务生,也可以雄辩之才碾压吧。
可惜女主不是这样的人。
她更加狂热地为客户脱罪和执着地追求真相。
为Brendan Kay脱罪,就需要Brendan说出真相,然后Brendan就只有死。
这一点观众清楚,然而Martha不一定。
她也许对这个领域非常陌生,因为她不知道,也不相信能够有任何权利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她觉得脱罪对Brendan才是公平的,因为他是被操控的孩子。
然而她对Brendan的鼓励鼓舞安慰,难道不是对一个无知孩童的操控吗?
Brendan对利弊毫无判断能力,他只凭善良,他永远诚实。
所以无论Brendan应该说,应该不说,女主应该帮他脱罪,不应该帮他脱罪,最后都成了困局。
毕竟Martha是在以她认为最正确的方式,照顾这个孩子。
而也许顶罪进监狱,Brendan也还是会死。
我们无从得知。
当然,Brendan的死让Martha意识到,毒枭是来真的。
她也许真的不怕,但她终于打开眼界,看到了一点原本法理世界看不到的东西。
然而此时的她,还没有失望。
她感到万分的愤怒,却无法反击,只好不再淌那蹚浑水,老娘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Billy十分心累,然而也只好顶住压力,帮Martha躲避毒枭的聘请。
到第三季,执法部门成为了对立面。
其实第二季的时候Martha已经从一些官司里发现警察会为了执法的方便,为了铺网抓住犯人,甚至只是因为无法用正常手段将罪犯绳之以法就干脆伪造证据,也算是栽赃陷害的一种吧。
其实将罪犯绳之以法是对的。
但是程序正义,法律正义里的一部分就备受挑战。
第二季的对手如果还能够被碾压,那么第三季的对手就真真的是有备而来,水平又提升了一大截。
当然,第三季里女主也有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就是越来越情绪化,对案子越来越不冷静,对客户越来越不客观。
她要十分用力,才能维持rational。
女主,已经在近乎偏执地追求真相和正义了,然而所有的人和事都在阻止她接近真相,也有越来越多的不可控因素闯进来,不但扰乱了案情,也扰乱了女主的信仰。
第二季最后一集,她和魔鬼做了交易,动机仍然正面,真相也确实符合判决,但女主的防线,已经有漏洞了。
第三季第一集一开始,她已经崩溃一次。
剧中的时间线是在第二季季终的一年后。
想必这一年里她已经见识了足够多法律被挑战,而自己又无力挽回败局,无力维护正义的案子。
她以飞蛾扑火的姿态奋不顾身一如既往地去为客户拼,争取最大利益。
然而,以前那种随随便便碾压控方,轻轻松松帮客户全身而退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她不断妥协,不断和客户谈心。
以前可能谈一次就够了,现在要多谈几次,才能把客户的真话套出来。
Clive学了一次,已经觉得这种方式让他精疲力尽(对待女人他绝没有精疲力尽的一天),可想而知现在对一个客户要谈心N次,是一件多么劳累的事。
更重要的是,你对客户表露真心,让他们信任你依赖你,相应的,你也会对客户产生无条件的信任和依赖。
谈一次可以是逢场作戏,谈几次。。。
所以Martha的情绪失控和对帮助客户的偏执也就可想而知了。
前两季Martha还是回家加班的,第三季每次加班看到的都是办公室的场景了。
打击,劳累,投入感情,伤心,再打击。
第三季的实习生不给力,但一个人的过度专注和痴狂,会将自己和身边的人隔离开来。
Clive前所未有地数次表白,换来的只有拒绝甚至冷漠。
Billy不愿吐露病情,然而Marsha也没有进一步的关心,也没有像以往一样在酒吧喝酒谈心。
她没有打电话给妈妈,没有打电话给爷爷(还是外公),她的世界只剩下案子。
然而这些案子还那么地糟心。
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人爱着她,她只是在燃烧自己。
燃烧自己为了什么呢?
为了自己仍然相信的法律与正义,公平与真相。
这些东西还残存在她心里,一次一次被现实击碎,她一次又一次重整旗鼓冲锋陷阵。
然而前男友的案子,成为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前男友所有的话,都是谎言,除了一句“我没有杀他”。
Martha不断问,不断得到假的信息,然后在法庭里被碾压,被突如其来的案情真相驳得无所适从。
最后她终于得到了所有的案情真相,又发现案情真相不是事实真相。
还有一个令人崩溃的消息,就是她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真正的罪犯都尽在掌握。
她,一个皇家律师,自以为通过努力就可以得到真相,结果真相一直都握在罪犯的手里。
警察没有,检察官没有,法官没有,法律是一本书也没有,真相,只在罪犯手里。
而女主之知道真相,还是因为罪犯的代理人冒着必死的决心告诉她的。
而法官和法庭,还因为真相不可提供证据为由,让陪审团忽略真相的发言。
多么讽刺。
多么心酸。
这一点,Micky Joy懂。
所以他阴郁,不择手段。
(好反讽啊他的姓是Joy,Micky是Michael的衍生名字,Michael的意思是“没有人像神一样”,而同时Michael在圣经里还是与魔鬼对战的大天使。
)这一点,Martha突然看到,所以她信仰崩塌,终于身心俱疲,质疑一直以来追求的事业,也在质疑:“我是谁?
”有人说她回家了,所以最终消失在Billy和Jake的视野中。
是的,她需要回到最初的起点,去思考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思考自己追求的,究竟是什么。
Clive是爱的Martha的,我不怀疑。
然而Billy是爱她且懂她的,所以才能找到她在哪里。
Martha最后转身,向前走两步,看着被Jake搀扶着的Billy,知道有人能够好好地照顾Billy,她就可以告别了。
她不是不爱Billy,她不是不知道Billy爱她,甚至Billy重病在身,他需要她,然而她已不属于这里,这里是Billy的家,以前也是她的家,以后,不再是了。
欢迎纠错。
p.s. Given Name MARTHA: From Aramaic מַרְתָּא (marta') meaning "the lady, the mistress", feminine form of מַר (mar) "master". In the New Testament this is the name of the sister of Lazarus and Mary of Bethany (who is sometimes identified with Mary Magdalene). She was a witness to Jesus restoring her dead brother to life.
法律小白看着有些吃力,节奏很紧凑 ,很过瘾。
it is appealing生活很复杂,那些让人陷入挣扎和深思的,那些不是非黑即白的,法律无所界定的,不可直接诉说的灰色真相该何去何从?
学到了“无罪推定”,在生活中受到诋毁和恶意攻击时,无需自证清白,试着找对方逻辑的破绽。
不同角色的行事风格的迥异在剧中也得到很好的演绎,这个对比很有意思。
clive和matha,nick和nimnh,billy和john还有其他的clerk两个小实习生的介入也给这部成熟的快节奏的政律剧增添了很多彩头。
看到了懵懵懂懂的自己呢。
costella太有魅力了,她清晰承认她不为官司打赢了感到骄傲,这只是一份工作,她只是在努力做好她的工作罢了。
工作十几年,她还是会感到自责,会回到家播放自己喜欢的cd,独自啜泣饮酒。
小时候一直不明白律师在为“坏人”做辩护的时候,该如何平衡良心和正义的。
或许只是要维护法律的正义会轻松很多吧。
坏人也有辩护、得到缓刑、减刑的权利。
女主的生活被工作填满了,她说当事人就是她,她就是当事人,他们是一体的。
她信誓旦旦对比利说NO one between us .只是在一天忙碌工作结束,没有工作伙伴、情人和孩子的陪伴,她是否也会时常感到孤独和无助?
我像clive一样发自内心respect her.在接到案件时那份坚定、果断、决绝、强责任心配上敏锐的洞察力和超高业务能力,同时又有原则和良心,对正义和法律的热忱,谁能不爱呢?
她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律所里的小团体的拉拢“i feel dirty”,她是真心觉得这是一个大家庭,她太真诚了。
像shoe lane的小太阳。
案件和辩论内容真的有点儿都太弱了,但整个剧情走向和各个人物性格塑造都还可以,尤其第一集有泪点所以索性6集一口气看完了。
虽然说我真的可以做觉得法律英语英国版教材了。。但要不要大家点评都夹着英文啊。。老子真TM 反感夹英文。。。
典型英剧。紧凑冷峻。
可能是我个人问题吧…每一集感觉都看得没头没尾的…案子也是突然开始,突然结束…适应不了节奏,弃了弃了…(皮)
法庭戏荡气回肠,办公室politics暗潮汹涌,没有猎奇只有细节的稳扎稳打,maxine peake果然在本剧达到巅峰(妆容也太美了)。
我对律师……没兴趣……
(s02e01)棄。
在英国,律师不是服务业吗🦉(只要玩过逆转裁判,都不至于觉得律师行业有这么…天真吧?
有的地方太专业 不懂 不过整个的明争暗斗 和辩护过程还是很靠谱的 billy是个好领导==
职场女性、律政、办公室争斗,真是又飒又爽。看着真带劲!
法庭戏很精彩。
为啥分数那么高,我觉得不好看啊,案件没啥高潮,角色因为白人脸盲,搞不清
會覺得無論如何,至少我還可以選擇好好工作。
无与伦比地精彩!以一种前所未有的严肃态度描述刑事律师这个职业,并且真正超越对事件的戏剧性展示,而去深入地揭示律师的精神状态。女主角既不是一个圣女,也绝非一个讼棍。她有自己对这门职业的信念和坚持,也有自己的迷茫与妥协变通。编剧对律师世界的洞察让人佩服,事务所里众生相的展示尤其精彩。
E02Rape definition;E04 Charm gone;E05全季最佳“bully”。校园bully,老师是受害者。玛莎作为控方bully辩方。比利bully公司
看了4集弃了。英国的法系和中国不同,我更想看搜证以及逻辑辩论这一块的东西
和英剧无缘
更年期女律师相当皇家律师,自信膨胀,熬夜加灵感。
画图bgm,还行吧
没看过英国的律政剧啊。。。。可以考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