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让我们看一下,检察院受理移送案件后,检察官都要审查哪些内容。
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查明:(一)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单位犯罪的,单位的相关情况是否清楚;(二)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危害后果是否明确;(三)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及酌定从重、从轻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四)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五)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证明相关财产系违法所得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六)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依法收集,有无应当排除非法证据的情形;(七)采取侦查措施包括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完备;(八)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九)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十)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十一)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对于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十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十三)涉案财物是否查封、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清单是否齐备;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
🌲🌲🌲证据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检察院才能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一)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查清的事实足以定罪量刑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二)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三)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四)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的内容主要情节一致,个别情节不一致,但不影响定罪的。
对于符合前款第二项情形的,应当以已经查清的罪行起诉。
💐💐💐《你好,检察官》中胡方权拒不认罪,被害人尸体尚未找到,能不能算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为了让逝者瞑目,为了惩罚犯罪,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检察官们将做出怎样的抉择?
精彩继续。
看剧不磕cp,那还有什么看头,这部剧虽然是行业正剧,但是里面的感情线也是极为香的!!!
电视剧才播到九集,我已经磕了三对正cp,磕的我直姨妈笑首先肯定是任天宇×姜文静这对任天宇是典型的父母双亡复仇黑化的美强惨男主,而女主则是满腔热血执着于梦想的傻白甜千金,两个人的人设反差很大,而且二人的相遇也是男主步步为营的设计,打破了传统偶像剧的俗套。
走的是虐恋情深呀!
现在看,任天宇明显已经心动了,但是在没有查清父母去世真相之前他对姜文静的感情并不会纯粹,接下来的告白,究竟是真的沦陷了还存疑。
最怕有目的的感情,我已经开始期待后面的男主的追妻火葬场了。
大龄男人和女人的爱情很很好磕!
相信我尹处×俞处办公室恋情,强强联手,双向暗恋(虽然尹处的表现不明显,但还是可以窥见端倪的,你要硬说不是,我也不听!
),口是心非的老男人简直太香了,知道俞处去相亲也只会说挺好的,挺好的。
男孩子们千万不要学他,这样未来老婆迟早是要跑的!
可惜我们俞处,暗恋了一个大直男。
姚珍×潘晓离本来我是磕姚珍和严律的,那一句严严把我甜到了,不过后来看到潘晓离给姚珍送的礼物,笑翻了,这是什么品种的憨憨,生日送菊花和智力环,哈哈哈哈哈。
两人的交集让我不经猜测,潘晓离会不会是姚珍游戏里的小哥哥,毕竟潘也是游戏大神!!!
要真是这样,他们绝对是一对!
才看几集,先不说剧情咋样。
有一个非常明显的bug 任天宇发色随时在变,一会儿棕,一会儿黄!
他是律师吗?
他可能是个擅长染发的托尼吧。
看不下去了。
还有这种有意接近的剧情真的挺狗血的。
接下来凑字数,凑个整数学作业是什么意思嘛事情说清楚在哪里看车站等车回家之后一起吃饭可以吗谢谢楼主分享给我下套餐二维码识别二维码识别不了不了解我自己说的挺有道理我都懂得认知错误代码编辑室温度高速路封了号完成导学第六课
什么是存疑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
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提起公诉。
这是检察机关对存疑不起诉案件保留公诉权的行为规范。
检察机关哪些情形可以做存疑不起诉?
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而无法排除的。
那么《你好,检察官》中吴博文的行为是否符合这些规定?
律师任天宇能否依据强有力地证据维护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检察机关能否拨开迷雾还原事实真相做到既打击犯罪又保护无辜?
任天宇接近姜文静到底是出于爱还是其他目的?
爱和恨之间能否转换?
《你好,检察官》精彩继续!
糖中带刀的恋爱线VS社会热搜新闻案件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每天都一堆工作累的要命,只想看点轻松的电视调节一下心情,碰巧看到了新出的《你好检察官》就看了起来。
说来选它的原因也很单纯,就是觉得演员挺好看的……
一口气追了几集,果然是很适合在累的时候看的片子。
虽然剧名名叫检察官,我却磕上了剧中CP。
我喜欢的是算不上主角的中年检察官尹川和俞凯茵,两位都是被评上十佳检察官的中流砥柱式职场人物。
他们之间的交流没有太多情爱的诉说,可是工作中默契的配合,一个眼神就能知道对方要干嘛的那种信任和懂得,即便不说也没有人会怀疑他们感情的厚度,他们之间的情绪流动只让人觉得润物无声。
看了半天后知后觉地发现尹川扮演者原来是朱雨辰啊,当年《奋斗》里咋咋唬唬的青年如今也成了老成持重的中年人,不经让人唏嘘(是的这是个暴露年龄的评论)。
可人到中年的尹川业务能力极强,虽然时常摆出一副冷面孔,可实际无论是带新人还是处理案件都运筹帷幄游刃有余,充满个人魅力。
每次有关他的戏份,弹幕里都不停有人刷着就等着看朱雨辰,可见也不是我一个人这么想。
至于男女主的恋爱线,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古典主义的甜虐故事了。
欢喜冤家的开头,到日常生活中不断的交集。
他们也许还身负着血海深仇(还不确定),也许又拥有着小时候的珍贵羁绊(一个猜测)。
女主姜文静,富家千金,不想躲在父母的保护伞下,不想继承家业,只想有一份自己的事业,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为此不惜离开家自己搬出去住。
最初出场的她是在自家公司的晚宴上,穿着礼服弹奏钢琴。
她有一个极度宠溺她的父亲,也有一个严厉的母亲。
她聪明,耀眼,骄傲——甚至有些自负。
随着剧情的发展,她成为了一名检察官,遇到了那个磨砺她的前辈,检察官尹川。
在尹川对她冷面到近乎苛责的一次次敲打下,她学着像个真正的检察官那样为人处事,从案件中积累,慢慢成熟了起来。
男主任天宇,一出场就是精英形象,作为律师业务能力极强。
另一方面,在他拿着老照片端详时闪回的儿时记忆中,我们知道他原本有幸福的家庭,是一场车祸夺去了这一切。
而他接近女主其实是为了接近女主的父亲,姜元。
所以当年的车祸是女主父亲安排的吗?
他其实只是想复仇?
眼看着这就是一个糖中带刀的走向。
是一个在古典小说中被引用了许多次的经典爱情故事的走向。
为了接近姜文静,任天宇制造了各种巧合。
他一次次参与和姜文静有关的案件、把房子想办法租给姜文静并且让她和自己成为邻居。
姜文静的闺蜜姚珍在听闻那么多偶遇之后还吐槽说,就差个英雄救美了,真是官方吐槽最致命。
姚珍不知道的是,英雄救美也已经发生了。
任天宇帮姜文静抢回了被歹徒抢走的包,自己还因此受伤……姜文静显然已经慢慢喜欢上任天宇了,在想起他的时候会偷笑,会烦恼地揣测他对自己的想法揣测到深夜睡不着觉打电话找闺蜜......这种恋爱的小心思,简直是赤裸裸的,像身边每一个陷入爱情的小姑娘。
可是上帝视角的我们,忍不住会担心。
目的不纯的任天宇,会对她动真情吗?
他们之间真的隔着血海深仇吗?
等到这一切被揭露又会怎样呢?
我心里其实还有点怀疑,觉得这其实是有误会包含其中。
女主的父亲姜元所表现出对女儿的爱和关怀,所有的日常让人觉得他不是一个会做出陷害乃至谋杀的人。
随着剧情推进,另一个关于女主的童年回忆浮现,女主小时候因为被别的小伙伴丢下而难过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小男孩送了一个玻璃制品小鲸鱼给她,那是对她来说非常重要的东西。
想来这个回忆应该也不是闲笔,那么这个小男孩会是男主吗?
当然,毕竟剧名是《你好检察官》,必不可少的部分是一个个案件,而剧中选取的案件基本上就是我们身边会关注到的典型。
比如跨越了前几集的大案金融诈骗案,嫌疑人利用自己搭建的网络平台与海外地下钱庄,以p2p形式进行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这多像前些年p2p一个个爆雷的事件,谁身边没几个因为p2p损失钱财的亲戚朋友呢。
离婚案件中,法庭上男方举证女方及女方长辈的精神病史,让女方当庭崩溃,以此证明女方没有能力照顾孩子,男方因此夺取了孩子抚养权。
法庭外,男方其实已经有了第三者,甚至第三者已经怀孕。
这样的故事多像我们曾经在社会新闻里读过的情节。
还有看似平平无奇的酒驾逃逸案件,其实内含了冒名顶罪。
而在检察院公众号文章下留言诉说对世界和周围人厌恶、看起来有自杀倾向的读者,在预告里显示好像最终真的自杀了,而他其实是一起校园凌霸的受害者。
这一桩桩一件件,每一个都是会引起社会热搜,也是会让我们感同身受,感到心痛的案件。
其实算是一部挺不错的下饭剧了。
磕糖的部分,让我倍感轻松。
而这些案件的部分,则是吸引我进一步看下去的原动力。
🍀🍀🍀什么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或者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
🍀🍀🍀《你好,检察官》中廖海生相关行为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后果严重”:(一)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的;(二)对二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的;(三)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四)造成为一百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一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一小时以上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后果特别严重”:(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二)造成为五百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者为五万以上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累计一小时以上的;(三)破坏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能源等领域提供公共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此行为将如何处罚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面试居然举例如果一个杀人犯喜欢在受害人身上留同一个标志,如果出现另一个受害人身上有这个标志,就可以绝对认定是同一个犯人做的?
是,这种情况是同一个犯人做的可能性很大。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
( 讽刺的是这剧话还是剧里台词)🤥没听说过模仿犯罪吗?
只要没有确切证据,没有一个公安人员或者检察人员会直接断定的说一定是同一个犯人做的,好嘛???!!!
国产电视剧真的算了,宣发吹上天 作品烂成屎。
话说这个是为了迎合谁呢?
粉丝群体,那没事了。
拍偶像剧嘛,这多轻松。
只不过千万别扯什么年轻检察官的成长了?
就这成长?
不在司法工作流程什么的有人事吐槽了。
说点我行业的,这年头财务造假 商业诈骗是重罪。
匿名 递到当地经侦 税务 人家真要谢谢你送上门的案件。
再来一点说的好玩点,富二代检察官家族企业一点问题没有呢,棒棒哒。
你杠就是你对。
🍀🍀🍀什么是网络暴力?
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
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与诬蔑。
这些恶语相向的言论、图片、视频的发表者,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
🍀🍀🍀网络暴力有哪些表现形式?
1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2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3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
🍀🍀🍀网络暴力可能涉嫌哪些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网络暴力的危害显而易见,如果不对其加以规范和整治,伤害的将是我们每一个人。
而要杜绝网络暴力,需要各方形成合力。
相关部门在继续加强对平台内容生态建设的指导和督促的同时,要从法律层面施以重拳,让维权更高效、让惩处更硬气。
身处网络空间的每一个人也要“键”下守法,为他人也为自己筑起安全的网络空间,让所有人远离网暴噩梦。
首先,检察官是从检察官助理中选拔,检察官助理是通过公务员考试选拔,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一般是结构化面试,都是固定的几道题目,不可能问一堆个人相关问题,更不可能对着简历发问(全国基本都是随机分配考官,不允许在考试中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是作弊。
上海的面试官可以看到考试资料,但不会在面试中问个人问题,除了提示考试流程考试时间不会说别的)。
其次,法学生最重要最基本的能力并不是背诵法条,再好的记忆力也不过是个机器,重要的是理解法理和逻辑吧。
再次,司法考试也没有什么第一第二,有过不过的区别,有ABC证的区别,有高分通过低分飘过的区别,但我从没听过怎么排第一,又不是学校期末考试。
槽点太多了,看了几分钟,尬得要命,编剧导演没有法学工作经历很正常,没有法律界朋友吗?
职业剧真的不能外行写,太尴尬了……
只可惜没有零分,纯粹是披着检察官的偶像剧,请不要亵渎这些职业,也请导演、编剧认认真真了解一下职业OK?不要再输出这些精神垃圾
看了底线,最近迷上了这种制服剧,寻思补一补,哇哦~真的好一些恋爱脑们。
烂到不能再烂的电视剧,这是我看过最恶心的电视剧。
浮夸白富美考上检察官和帅哥律师爱恨交战,太土偶了,常服土味更是溢出屏幕,感情线商战线全都狗血预定,应该是拍完积压了好几年才播的,这部剧可能只有主角团颜值可以
哪来的恶心鸡吧剧!?
对题材感兴趣打开了,看得快睡着了,演得好无聊……感情部分特别尬,其实可以删掉点,完全可以做职业剧,女主人设不是很接地气~案件有点感兴趣,剪辑感觉碎了点。终于看到最后几集了,后面比一开始好看一点,打发时间可以,感情戏我还是觉得拍得挺无聊的…😓看完了,再补充一句,结尾太扯了,男主没个交代动不动跑路,我要是女主,我就换男主!太烦人了
结局烂尾差评!!!男女主都苦尽甘来了,编剧还要让他俩开放式结局,也是够够的了
狗血差不多得了 不用专心看 学习间隙休息刚刚好
我们的男主真的是长了一张好嘴,太适合律师这个职业了。
剪辑很厉害我先说一遍!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案件,都有条不紊的进行,同时在男女主角的情感递进中,起着很重要的推动作用。另外是多条线路并进的叙事方式,除了检察官群体之外,还有律师行业,都是用各个案件串联起来,很新颖了!
救命,行不行,我以为是职业剧,结果披着检察官的皮谈恋爱!
太扯淡了,我们的很多行业,首先被我们的影视剧诋毁、恶心、歪曲。
因为有你朱雨辰
我的天,感情线太难看了,融合了00年代所有的烂梗,但是案子还是不错的。
好喜欢女主这一身检察官的制服啊,虽然刚进入检察院还不太成熟,但是能拿下这样的一份工作证明还是有硬实力的。只要专业过硬,那剩余的就是开庭的经验了。
披着职业剧外衣的玛丽苏。
虽然只看了七分钟的剧情介绍,但因为有好朋友在检察院工作,看完之后感觉这部剧在侮辱他们。把一份天天辛苦需要各种奔波的工作,形容成一个恋爱偶像剧,我实在忍不了。
我发现,一般名字叫文静的都不怎么文静啊哈哈哈~女主这个性格,古灵精怪本怪、可爱鬼本鬼了,和任天宇第一次见面那么傲娇,损起人来也是很厉害。期待这对“傲慢与偏见”cp的后续发展。
撇去主角们那些复杂的感情,单纯看案件拍的很好,选取的几个案件都非常典型,全都是社会热点。
男主是怎么当上男主的,剧情东拼西凑